1月3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告显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含16.00亿元),可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品种。

  债券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将申请债券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来源:中国网地产)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