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随着监管的要求和《资管新规》的影响,信托公司拉开了转型的序幕。

在通道业务不断压缩的大背景之下,主动管理业务成为了信托公司转型的法方向。而在2020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指出:信托公司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定位;借鉴发展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

信托公司的转型一直都处在进行时,但是对于转型方向一直存在争议和讨论。而诸多转型方向当中,供应链金融业务一直被认为是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风口,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重要方式。由于信托公司自身的特点和信托制度灵活性,使得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有着独特的优势。

于是围绕信托公司为何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存在那些优势?现实中信托公司是如何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本来就以上三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发展供应链金融及其意义

供应链金融的学术定义:围绕供应链甄别核心企业,通过核心企业的作用;围绕着真实贸易背景的,特定产品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进行的一种金融服务。

未来市场的竞争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在于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竞争。因此供应链金融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根据相关预测,国内供应链市场金融仅仅在2020年将达到10万亿规模。

面对这样一篇蓝海业务,信托公司自然当仁不让。

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供应链可以为信托业务提供市场,原因就在于供应链金融带有产业和金融相结合的特点,而随着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加剧,必然引发对于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

不仅如此,在政策导向上,供应链金融一直是被扶持的对象。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而当前供应链发展的六大重要任务之一即是“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无独有偶,承兴国际事件之后,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为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划定了原则,明确了要求。

转型的方向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信托公司一直依赖于行业的“三驾马车”开展业务,而传统信托业务的三驾马车分别是:房地产、政信平台和通道类业务。

然而在《资管新规》、房地产调控和严控地方债务的大背景之下,很多信托业务变得难以开展。其中体现在通道业务被不断压缩,房地产业务额度受到严格管控,连政信业务也被清理高成本的非标而一退再退。可以看到,传统的信托业务模式已经变得难以为继。

而供应链金融本身的市场前景,加上产融结合的特点,与有内在转型和发展的信托公司一碰,就是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增长点。

服务实体经济

服务实体经济,当前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这是信托重要公司的重要职责和当仁不让的义务。

虽然供应链金融产融结合,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但是由于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普遍存在着抵押物不足,现金流难以预测以及资金监管难度高等特点;一直以来,并不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所接受和待见。

但供应链金融它本身基于真实的贸易业务,而且能够深入到供应链内部,能够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上进行把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有利于深化信托公司与核心企业之间的合作的桥梁。对于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二.开展供应链金融,信托公司优势何在?

信托公司在开展信托业务时,至少存在以下三点优势

优势一;融资能力的优势

比起保理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而言,信托公司普遍拥有更强大的资本实力和资金募集空间。这是其他供应链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而且很多机构在融资方面受到一定的政策限制。比如小贷公司的杠杆限制,保理企业风险资产占净资本纸之比等等,而信托公司雄厚的资本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底气。

此外募资渠道方面,信托公司也更加广阔。由于信托公司多年经营,普遍积累了一批机构和个人客户。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主动管理类产品,另一方面则可以代销。

优势二:综合资源优势

信托公司长期与房地产、小微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有交集,可以体现出信托公司作为业务实施方的综合资源优势。

房地产方面:由于房地产与二十多个产业五十多个行业所关联。这其中的各类上下游企业,就孕育着大量的业务机会。比如在基于房企信用的在房地产开发环节,与工程进度相关的施工款和贸易款是以介入的领域。

小微金融方面:在消费领域中,消费品涉及各个环节的天然是一条供应链。预计该场景的消费金融位于产业链终端,向前可以探索应收预付类供应链金融业务。不过这一类业务流程复杂,业务风险偏高,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资产证券化:最常见的就是基于房地产的应收应付,这一类款项具有期限短、单笔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在满足监管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以通过设计成房地产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除此之外,还有小微金融供应链资产证券化,比如汽车金融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等。

总之在综合资源方面,信托公司拥有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

优势三:业务管理方面的灵活高效

这主要得益于信托制度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为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天然的优势。

从交易工具来看,信托公司可以提供债权、股权、股债结合于一体的金融产品交易服务;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在流程与管理机制方面,信托公司形成了流程与管理机制,贴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际需求;而且信托公司相比于商业银行,可以更加灵活设计产品;在基础服务方面,信托公司还可以提供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类服务,便于业务的开展。

综上可知:信托公司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时候,具备资本实力雄厚、综合资管广泛以及业务管理灵活高效等优势,这是很多供应链服务机构无法比拟的。

三;如何开展?三类模式

从国内的研究和目前的实践经验来看,目前从事供应链金融机构,主要分为银行,电商平台,物流公司的信托公司四大类。而业务模式上大概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股东的协同模式,资源积累模式和参与机构的模式。

模式一:股东的协同模式

所谓的股东协同模式,就是依托股东的行业背景,深入某一特定的行业,根据行业的特点对上下游企业的需求进行发掘,进而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布局和安排。

在信托公司中有很多信托公司股东背景为实业集团,比如英大集团背靠国家电网,中粮信托背靠中粮集团,雪松需要背靠雪松国际。

因此这部分的信托公司,在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时候具有天然的核心优势,依托而且大股东本身,基于大宗商品领域,针对行业特点和中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设计相应的信托产品。这一类的依托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可以围绕着信托公司上海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借助股东优势整合好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方面的闭环降低信息不对称,强化风险管理。

模式二:资源积累模式

事实上,不是所有的信托公司都有企业股东背景的;如何打入到产业链本身就成了一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可选项,就是与行业垂直平台进行合作,加强行业渗透,增强获客的基础。

类似于电商平台模式,精准聚焦客户需求,通过平台大数据对供应链金融服务进行有效识别和风险和鉴别。这一方面的代表是云南信托和中融信托,依托特定平台和其他业务积累的优势资源,探索扩展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

模式三:参与机构的模式

还有一类机构,没有股东的产业背景,也还达不到和特定三方平台合作的标准,那么还有一个可选项,就是参与到其他供应商的合作当中,从而达到间接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目的。

虽然会有其他供应商参与机构会产生竞争,但由于信托公司这种灵活性和彼此业务方向和取向的差异性能够在硬件上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比如为保理公司提供批发融资服务,获得相对优质的营收账款。

写在最后

供应链金融作为信托公司转型的方向,其意义重大;而且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具有非常明显的融资优势、资源优势和制度优势。

目前市面上三种常见的业务模式,股东协同,资源延伸和参与模式,都是信托公司为开展供应链金融,而采取的有益尝试和实践。不过也要看到目前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依然存在很多苦难和风险。

但道路曲折,前途光明。各家信托公司唯有借助信托公司的制度利器,结合自身综合资源要素,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差异化发展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

在供应链金融的蓝海中,闯出一片广阔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