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好规划

❶ “7月1日之前再没买就亏了”

❷ “甲状腺癌今后不赔全额”

❸ “新版重疾险四降一限两不保”

……

最近,相信大家在很多地方已经看到针对重疾险定义修订的强势营销了。

这边6月份新版重疾险定义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没截止呢,那边就开始有人迫不及待的拿这个做起文章了。

奉劝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别着急行动,当心有人收你的智商税你都不造!

这不,7月都到了,他们说的啥事都没发生。

打脸来的太快,都肿了。可是感觉他们好像也不介意,毕竟经常如此,简单删删微信,就能继续下一轮。

改版这事儿确实挺大,但过渡期还是蛮长的,猫妹今天就再来跟大家聊聊重疾险新旧交替这点事。

重疾险定义修订,这件事儿是真事儿。猫妹还认真写过,两次……

简单说,就是重疾定义也要与时俱进,毕竟是2007年定的。

比如有些定义不严谨、不符合现状的地方,经常导致客户保险公司打官司的地方,重新理一理,让大家节约时间成本、打官司的成本。

同时,把行业痛苦了一段时间的问题解决一下,比如甲状腺癌越赔越多,超出很多保险公司预期了。

只是,重疾险定义修订,还在征集各方意见阶段,第一轮是面向行业征求意见,第二轮是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所以大家现在看到的变化,还有可能修订的。

可以说,保险公司的精算师都不敢说,最终版是啥样。

但保险代理人们,你说他们无知无畏也好,说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也罢,他们就真是啥都敢干。

就拿这张图来说吧,还是很假的。

从赔付比例20%以及新闻截图看,这图应该是5月做的,但是,在第二轮征求意见时,其实轻症赔付比例都变为30%了,但传播者根本不care,反正看着越邪乎越好,所以在6月份这张图的曝光率还很高。

甲状腺癌赔20%不严谨。癌症也有分期,如果是TNM分期为I期的或更轻分期的甲癌,会当做轻症理赔,赔付比例目前征求意见稿里显示的是30%,如果是分期更重的,还是可以按照重疾理赔,赔100%。

同理,就是心肌梗塞从赔100%到只赔20%的,更是鬼扯。之前的重疾险也是根据病情程度不同,分重疾、中症、轻症来赔不同比例的保额。

还有什么原位癌不保,也是文字游戏。因为只是由行业统一规定变为保险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保障,并没有说,就不能保。不能保,和可以自选,差别还是很大的。

猫妹之所以放这张图,是因为这张图虽小,但是从中却能了解到常见的保险营销套路。

所谓套路,就是先是拿媒体报道截图做“背书”,然后夹带自己的私货。

一般来说,媒体截图他们爱用大媒体的,新闻联播的肯定最好,如果找不到央视新闻频道的新闻节目也行,实在不行,还有各种地方报纸的截图,最差也要来一个网站报道。

接下来,就是关键的夹带私货阶段了。

私货,就是真话里头掺假话,掺假比例不一定,可能二八可能三七,也可能……就看套路制造者的心情。

重疾险新老交替阶段,到底是现在买老,还是过段时间买新,确实够让人纠结的。

猫妹从理性的角度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有需求,心动不如行动,因为再好的产品,你买不到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一份体检报告,一次突然的住院手术,都可能成为你和保险之间的拦路虎。

有人会觉得猫妹太悲观了,但凡事都有概率,如果你不相信概率,你干嘛买保险啊?

如果抛开这个前提,猫妹建议大家仔细研究一下现在的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是7月1号结束,定稿和征求意见稿大部分内容都不会改变,做的都是部分内容的调整。

看看这些变化的情况,哪些是你不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你觉得新版更优秀的。因为新版不是一味的宽松,而是有宽有严。

然后研究明白了,再做选择。

比如有些陪学的中年老母亲,整天被孩子气得死去活来的,明显跟甲状腺癌“孽缘深重”,那么其实老版明显适合咱。保额买高点哈。

另外,新版重疾险,其实除了重疾定义,变数还是有的,因为保险公司有自主空间。另外,新版重疾发生率表对重疾险的定价也会产生影响,如果是和新版重疾定义同时发布还好,如果有时间差,可能也会引发一些变化。

另外,大家也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新版新定义,如果新定义宽松,老版疾病能否也跟着新定义走的问题。

理论上,合同就是合同,白纸黑字的,咱得认啊。

但是,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健康险管理办法》第23条,写的“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所以,就存在问题了,如果新标准宽松,那么在理赔时,消费者就可以要求按照新规中的“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来啊。

当然,你提出要求,保险公司也可以不从啊,那么就得律师出场了。一个官司,打个一两年的,也很稀松平常。

2007年,在首版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及使用规范出台时,曾经有公司承诺“从宽赔付”,这次,不知道会不会有保险公司也出来秀一把。一旦承诺“从宽赔付”,对买保险的人来说,就省心一点。

但是,猫妹掐指一算,敢站出来秀的,一定不是老客户众多、体量巨大的巨无霸那种。所以,一心只爱大公司的,放弃做梦吧。

最后,猫妹想说的是,新规出台,老产品不会一夜之间全部消失的。

因为只是暂停老规则下产品的备案,不是一刀切不许卖。

市场上会出现新老共存的阶段。所以那些说7月老产品拜拜的代理人,你可以现在就跟他说拜拜。

具体的哪些老产品还在,就是保险公司的策略了。另外,按照保险公司的一贯作风,绝大多数还会在老产品停售前再狠命捞一波的。定策略的是一拨人,赚钱的是另一拨人。

但想打这种时间差的,必须身体足够好,一旦走核保,那么就很可能赶不上。

最后最后,再说一点题外话。

市面上很多骗术,真的很low,但为啥还经久不衰呢?也许真的是,人家精准收割的就是某个层面的人吧。这样收割成本低。

说实话,猫妹也很害怕买到“P2G+PPP”、买到“原始股”、买到“原油宝”……

咱们能做的,就是自己小心,行动前多了解了解,另外多看看猫哥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