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财险公司积极备战车险新单系统,车险综合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人身险公司也迎来一项大考,那就是产品组合销售的合规性核查整改。9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相关通知,紧盯七大“不合规”,要求人身险公司于10月30日前上报核查整改情况。

目前,人身险产品组合销售已司空见惯,总在以一种“保障计划”的形式进行产品搭配,以求给保险消费者更多的保障,也能收得更多的保费。有寿险+健康险,寿险+意外,分红险+健康险,分红险+万能险+健康险,甚至将更多的产品组合嵌套,以求增强竞争力,达到一张保单保全家、一张保单保一生的目的。这样的产品在公司的阶段性冲刺活动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然而,在人身险产品组合过程,因为保险责任“大而全”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强制捆绑、保障弱化等等,有时还有误导销售行为。

今年年中,就有保险公司因为产品组合销售规则不合理、严重偏离主险、附加险设计原则,且偏离重疾保障本源等问题而吃罚单的,被要求立即开展中介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自查整改,严肃追责到人,且被禁止新产品备案六个月。随后,再有多家公司因产品组合销售规则存在缺陷而被点名。

银保监会此次专门针对人身险产品的组合销售开展专项核查整顿工作,切实提升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核查重点

○ 强制捆绑搭售

○ 变相突破监管规定

○ 误导夸大理财功能

○ 违背保险基本原理

○ 弱化保险保障属性

○ 偏离保险本源

○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理念不正确

○ 险企偏离“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原则,未从消费者的切实需要出发销售推荐保险产品组合,产品组合存在保障责任重复、限制消费者单独选择购买产品的权利。

○ 偏离“保险姓保”的经营原则,在保险产品组合设计、销售、承保等环节出现主险产品和附加险产品错配,附加险产品未从属于主险产品,弱化主险产品在产品组合中的主体保障作用。

捆绑销售不合规

○ 险企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任意一款主险产品的同时,必须购买公司其他附加险产品。险企销售“双主险”产品组合时,强制必须同时购买两款主险产品。

承保规则不合理

○ 险企通过产品组合销售直接或者变相突破产品定价利率等监管规定要求。

○ 通过产品组合销售变相违反关于主险、附加险设计的有关监管规定要求。

○ 限制投保人单独解除附加险合同的权利。

○ 在承保过程中未对主险、附加险之间的保险金额比例进行控制,造成产品功能异化。

销售宣传不规范

○ 险企未在产品组合销售过程中提示消费者购买的是“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非单一保险产品。

○ 未将产品组合名称与保险产品名称之间的关系向消费者做清晰解释。

○ 刻意夸大产品组合收益,未向消费者详细告知产品组合中每一款产品的保障情况、收益情况。

信息披露不健全

○ 险企在销售、双录或回访过程中,未充分告知消费者产品组合相关投保、责任免除、退保等保单关键信息。

○ 产品组合宣传材料编制、使用不规范,未将产品组合中相关产品说明书提供给消费者,未充分揭示产品的特征和风险情况。

○ 投保系统不规范,未合理区分主险、附加险等产品形态。

公司管理不到位

○ 险企在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切实履行销售管理的主体责任上存在漏洞。

○ 未针对产品组合销售的特点建立内部管理和定期审查机制。

○ 未对产品组合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销售人员违规、合作机构违规等问题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10月30日为整改大限

这次专项核查整改将由各险企总经理牵头负总责,安排相关部门专责开展具体工作,2020年10月30日前将上报核查整改情况。

银保监会警告,各公司应对核查整改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拒不整改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监管机构发现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我部将向行业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采取包括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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