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条例实施近两年市民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昨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的“物业条例知多少”特区物业知识宣传嘉年华活动在香洲区梅华城市花园举行。

  冬日的阳光温暖宜人,恰如市民们参与活动的热情。上午11点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数百名市民已经占据了各个活动摊位,在各个活动点“打卡”盖章积极参与,不少市民一家老小齐上阵,在温馨快乐的周末时光里普及物业知识。

  物业知识宣传嘉年华活动受市民热捧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会进黑名单吗?”“小区车位经常被非本小区业主占用该怎么办?”“邻居偷偷改变客厅格局用于群租,物业服务企业该不该管?”在“有奖竞答”活动点,一个个日常生活中的熟悉问题落在纸面,悬挂在绳索上,等待着市民们“揭榜”答题。

  市民们站在活动点旁,有的细细读题,有的低头翻阅《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册寻找答案,有的和身旁的家人小声讨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的参与热情非常高,活动开始短短一个多小时已有两百多张答题纸被揭下。“大部分人都能答对问题,如果答错了我们会提醒他们翻阅宣传册寻找答案,这样印象会更深。”

  在现场,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带了几本物业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册拿回家,送给家人和邻居学习,“以后遇到物业问题有章可循了。”

  市民单先生告诉记者,活动现场翻阅了《条例》《实施细则》后,感觉具体法规如停车位管理、物业费缴纳“对症下药”,有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珠海比较重视物业管理,希望《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落地,让人们在珠海生活更幸福。”

  “我最关心的是小区收费。”在特区物业知识宣传嘉年华活动上,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最关注的是老旧小区车位及公共区域停车收费问题,因为这,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很大。“今天了解到车位问题在《条例》中已有规定,收获很大。”

  据了解,《条例》已实施近两年,我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介进行宣传,让《条例》下基层、入民心。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已组织《条例》各类培训及宣传活动45场,参加培训人数达3000人次;通过“香洲物业”“珠海市物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法规信息400余条,印刷宣传海报20000余份;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5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将继续加强社会宣传,让《条例》家喻户晓,更要让老百姓知道出现物业纠纷该找谁,怎样解决。在依法行使业主权利同时,履行相应义务。

  全方位破解物业难点焦点问题

  目前我市统计在册的物业小区约2000个,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405个,占全市物业小区总数的20.25%。不少业委会人员认为,业主组织工作开展难、发挥效果有限,“业主召集”是最大的拦路虎。

  “珠海是一个移民城市,有的业主长期不在珠海,投票人数召集成了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有“高招”——建立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实现远程投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短信等技术手段,进行业主大会会议投票。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该局已开展珠海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的前期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工作,该系统汇集电子投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多项功能,争取尽快投入试运行。

  在政策法规等顶层设计上,《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5日正式实施。2019年3月11日,《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的监管职责、业主大会的召开及表决、业主委员会的运行、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等将有法可依。

  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制定出台了《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珠海市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与《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其它配套示范文本讨论稿已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按照流程向司法局提请审查公布实施。

  “物业纠纷应当遵循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的原则,避免矛盾升级。”据悉,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以问题为导向,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镇街、社区的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对社区组织在物业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纠纷在基层解决,减少信访和诉讼。

  提升服务质量是物业公司的重要职责

  《条例》实施已近两年,目前成效如何?记者昨日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开展了物业管理政策评估与行业专项研究工作,采取线上调查与线下入户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选取了21个物业小区,调研回收有效问卷共2159份。结果显示,随着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重视,相关《条例》实施以来市民满意度总体有较大提升。

  记者对比2016年11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条例》制定前委托专业机构所做的《珠海市物业管理现状调研报告》,我市市民对物业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分值提高了5.43分,为66.4分。

  其中,市民对《条例》中关于车位优先保障业主利益的规定满意率排序第一。而2016年市人大法工委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年我市物业方面存在的难题之一就是车位和停车管理问题。

  “在物业纠纷高发的情况下,这一进步实际上就是市民对《条例》和我市物业监管工作的肯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受访者对落实《条例》情况的反馈,37.8%的受访者认为物业监管部门、镇街落实条例“逐步在改善、落实”,这说明近四成的受访者对于物业主管部门对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认可的。

  在进行物业公司最应当改进方面的调研时,有70.1%的居民选择是提高服务质量,位居首位。七成的居民认为提升服务质量是物业公司的最重要职责,强化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占61.5%,位居第二。其三是增加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内容的透明度,占59.2%。其他方面占3.2%。这表明,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上,要以提升其服务质量为主要方向。

  而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珠海市民在处理物业纠纷方面,打算“向法院起诉”的仅占3.7%,说明受访者采用诉讼途径的意愿很低,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物业方面的诉讼标的较小,采取诉讼途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接近一半居民选择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寻求指导解决,是受访者选择最多的途径。还有四成居民会选择自行沟通协商解决,但是业主通过自行沟通协商最终成功解决的比例很小,大部分纠纷最终还是通过物业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来解决的。

  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上述数据和分析,我市物业纠纷的解决基本上依赖物业主管部门和镇街。“根据我市市民投诉统计数据以及其他的数据来看,物业纠纷的数量大,镇街基层物业管理部门的压力较大,这就凸显出落实《条例》规定的‘镇政府、街道办应当配备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和专职的工作人员’紧迫性和重要性”。

  此外,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我市共受理物业管理诉求约1247件,同比下降37%。其中,政策咨询类735件,投诉类512件。主要投诉为停车管理、费用收取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噪音扰民、业委会选举等。(来源:珠海特区报)

文章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