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近日,张家口市发改委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不含万全区和崇礼区)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5个等级调整为4个等级,同时适当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现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 当时以多层住宅为主制定的收费标准,未含高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和供水二次加压费,并且物业服务收费成本中的人工费、水费、 电费较2006年明显上涨,服务成本大幅提高,过去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目前小区管理服务已不相适应。

  调整后的一级、 二级、三级和四级普通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格,每月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分别为1.05元、0.85元、0.60元和0.30元;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上下浮动10%,具体与业主协商确定。物业电梯运行维护费、供水二次加压运行维护费, 根据实际支出合理分摊,据实收取,并实行公开公示。该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来源:张家口日报)

文章来源:张家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