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松绑”险资,下调股票投资风险因子!“长钱”加速入市?

为鼓励险资入市、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监管为险企再次“松绑”。
12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调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通知》规定的持仓时间如何计算?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以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为例,保险公司季度末持仓的科创板股票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其过去四年持仓时间(超过四年的按照四年计算),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适用风险因子0.36。
事实上,对于下调险资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监管层早就释放出信号。在今年5月7日国新办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在稳股市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的优势,加大入市稳市力度。调整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将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进一步调降10%,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入市力度。
当时,招银国际研报就指出,假设投资于沪深300成分股和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均下调10%,对应新的风险因子分别为0.27(原0.3)和0.36(原0.4)。
因此,此次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下调符合市场预期。市场亦感知到“风吹草动”,今天下午开盘后,保险板块快速拉升。截至12月5日收盘,五大A股保险股均收涨,中国太保以6.85%的涨幅领涨A股保险股,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分别涨5.88%、4.92%、4.61%、4.57%。
时隔两年再调整
这是自2021年监管发布“偿二代”二期规则以来对投资风险因子的第二次调整。
上一次调整是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
监管发布的最新《通知》,除了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了差异化设置,还调整了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分别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保险公司应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各项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风险因子下调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在同等资本要求下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有利于保险资金发挥资本市场“压舱石”的作用,直接利好险企对于股票的需求。
招银国际研报此前测算,截至2024年底,行业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3.26万亿元,其中人身险和财产险公司期末股票投资余额2.43万亿元,占比7.3%。假设险资二级股票投资中沪深300成分股占比50%,科创板普通股占比5%,对应测算可释放最低资本(未考虑风险分散效应)413亿元,若将其全部用于配置沪深300股票,将带来增量资金1529亿元。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也认为,监管调降险企的权益投资风险因子或将促使险企增持股票。不过,险企资本压力仍将存在,因其在努力维持业务增长的同时,其股票敞口的潜在增长或将导致其长期财务表现波动加剧。
预防“利差损”风险
监管鼓励险资加大权益资产的投资,一方面是为了稳定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在低利率环境下,预防险企“利差损”风险的必然选择。
中邮证券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小险企的负债成本整体较为刚性,2020年至2023年平均负债成本维持在4.4%左右波动,小型险企的平均负债成本维持在5.5%左右波动。
低利率态势倒逼险企加大权益资产投资,这从监管披露的最新数据也可见端倪。
11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2025年三季度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表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37.46万亿元。具体到债券配置,人身险公司债券账面余额为17.21万亿元,财产险公司的债券账面余额为0.97万亿元。也就是说,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险资对债券的配置比重降至48.53%。这是自2022年以来,保险资金对于债券投资占比首次出现下滑。
从负债端来看,在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下,今年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已经触发下调过一轮。其中,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调整为2.0%,分红型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调整为1.75%,万能型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调整为1.0%,新旧产品切换在8月31日前已经完成。
毕竟,当前各类资产的收益在持续走低,以银行存款为例,在今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降准降息政策后,国有大行率先启动今年首次人民币存款利率下调,3个月、6个月、一年期、二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15个基点至0.65%、0.85%、0.95%和1.05%,三年期和五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均下调25个基点至1.25%和1.30%。随后,多家中小银行存款利率迈入“1时代”。
可以预见的是,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导下,低利率态势仍将持续。这也意味着,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处于普遍下行状态,对于险资的资金配置、久期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定压力。
“偿二代”二期过渡期大限将至
一般来说,保险风险因子是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业务的资本占用。
可以这么来理解,风险因子越高,资本占用越高,需要计提的资本更多,对资本的占用和消耗就越多。下调风险因子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对于此次下调保险公司相关股票投资风险因子,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出台背景是为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亟须完善偿付能力相关标准,推动保险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而险企面临的现实情况是,最新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下滑,且“偿二代”二期过渡期就到今年年底。
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4.5%、204.5%、186.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46.5%、147.8%、134.3%。
在今年11月底,中保新知就“偿二代”二期过渡期大限逼近,险企加速发债“补血”做过分析。并指出,虽然政策层和监管层在鼓励“险资入市、长线长投”,但是险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受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直接影响其权益资产配置比例,比如,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00%(含此数,下同)低于1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低于2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250%低于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等。
如此来看,12月5日当天保险股大涨不难理解,对险企来说,《通知》带来利好,保险公司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到资本市场,打开了险资入市的空间。不过,在低利率环境下,险企“利差损”风险的“紧箍咒”依然存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降低负债端成本和增强资产端实力同等重要,资负两端平衡才有助于险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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