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银保监局针对徽商银行开出11张罚单,合计罚款419万元。其中,徽商银行总行及分行,合计被罚330万元。另有9名相关责任人共被罚89万元。 

从处罚案由来看,徽商银行总行及其合肥分行此次遭罚均因同业业务出现违规。

具体来看,徽商银行总行存在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安徽银保监局罚款290万元。 

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存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安徽银保监局处罚款40万元。

另外,徽商银行总行及其合肥分共有9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被罚89万元。

其中,黄晓艳历任徽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资与理财总监。在任投资与理财总监期间,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在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对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被安徽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孙海来时任徽商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款7万元。

王开智时任徽商银行北京研发中心负责人,对该行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及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而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樊立群、李荣庆分别时任徽商银行上海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对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并各处罚款10万元。

王先俊时任徽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及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被安徽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周洲时任徽商银行北京研发中心固定收益团队经理,对该行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王腾、王勇分别时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时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安庆西路支行副行长,对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据今年三季度财报,截至2020年9月末,徽商银行资产总额为1.27万亿元,负债总额为1.18万亿元。今年1-9月,徽商银行实现净利润79.37亿元。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今年9月末,徽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3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3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8%。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11月27日,徽商银行披露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行的具体细节。

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其已与包商银行、包商银行接管组及存保基金签订收购承接协议,向包商银行收购承接目标业务、目标资产、目标负债及目标人员,收购价格约为177.35亿元,无需就本次收购向包商银行支付现金。

据了解,包商银行因资不抵债,于2019年5月被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接手,其他地区业务由徽商银行接手。根据相关公告,徽商银行承接项下的资产、负债均为983.8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徽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总部设在合肥市,注册资本为121.55亿元。2013年11月12日,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截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发稿,徽商银行股价报于2.54港元/股,低于发行价3.53港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