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银保监局针对北京银行开出2张罚单,直指其15项业务违规,合计罚款4290万元。另有23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其中6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被罚130万元。

此外,3人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5人被禁止一年从事银行业工作,1人被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2人被予以取消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2人被予以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具体来看,北京银行存在的违法违规包括:对外销售虚假金融产品;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关键业务环节管理失控;同城清算业务凭证要件信息不真实;印章管理混乱;重要岗位员工轮岗管理失效;岗位制衡与授权管理存在缺陷;员工行为管理失察;案件风险排查不力;内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9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方面,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对王义、谢威、杨晓飞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刘月英、杨波、王琼、颜鹏、刘颖分别给予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毛燕、王蕾、辛欣、刘长喜、王燕分别给予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王欣给予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徐中兴、耿代路分别给予取消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王华强、李松、吴文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日,北京银保监局还对北京银行及一家支行开出一张350万元的罚单。

具体而言,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存款证明;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同样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李娟、许文娟分别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穆童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戴炜、林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