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开心

来源:GPLP犀牛财经

2020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信息显示,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被罚168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3.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被罚款168万元,并对责任人王茜、汤军合计罚款3.5万元。

此外,华夏银行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被罚款5万元,并对责任人巩伟莎、卢博合计罚款1万元。

据公开资料,华夏银行成立于1996年4月,2003年9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153.87亿元,第一大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28%。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规定所属中资中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华夏银行就在此类型中。

财报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GPLP犀牛财经计算得知,仅仅房地产业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相加,分别为14.56%、16.10%、18.12%、20.01%,虽未超过监管上限,但也接连3年上涨。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