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2日,鸿博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2024年1月以来,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因外部合同纠纷导致所持股份被司法扣划,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日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发来了《关于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的督促函》,表示近期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更充分条件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敦促公司应当强化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从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经营中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的要求,各职能机构、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障公司经营稳步发展。

二、关于督促公司关注股东变动情况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股东因司法扣划导致被动减持事项,并要求公司针对股东数次股份被司法扣划的原因、股权变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进行了书面详细说明。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应密切关注股东变动情况,重视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异动,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满足投资者的合理关切,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开展公司治理自查工作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计划于2024年5月开展公司治理的自查工作,自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得到妥善执行,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自查中可能存在的公司治理风险点,管理层应及时整改。

四、关于全面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意识的意见。

五、关于强化对关键子公司的管理,稳定公司未来发展的意见。

六、关于公司业绩预告修正的沟通情况。

七、关于2023年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严格履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日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依照法律法规与会计准则要求,尽快完成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能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4月12日,鸿博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修正后,报告期内鸿博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由3740万元–5610万元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5800万元。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3年4月4日到2023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鸿博股份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