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动力;证券代码:300152.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毛凤丽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子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无法正常履职。

实控人、高管被刑拘

近日,新动力发布公告表示,其实控人毛凤丽、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子龙被刑事拘留。其中,毛凤丽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毛凤丽未担任新动力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子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暂时无法正常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年报显示,毛凤丽通过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持有新动力股权。

据年报,法院已裁定受理徐州丰利破产申请一案。新动力表示,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亦不存在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投资者;徐州丰利虽依据其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并依据其所持公司的股权能够界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但基于徐州丰利、毛凤丽目前不能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有效控制、徐州丰利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事实,公司无法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判断和认定。

而王子龙则受聘成为新动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不满一年。2023年8月,新动力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子龙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主管公司的财务管理方向。此前,王子龙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首席合伙人。

此外,我们梳理公告发现,王子龙与新动力的渊源似乎不止于高管关系。新动力曾用名“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证券简称“科融环境”。2018年2月,科融环境发布公告表示,拟聘请亚太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告显示,亚太所是新动力2017年至2019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工商信息显示,王子龙于2013年9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亚太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控人曾因信披问题遭处罚

徐州丰利曾用名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6月,新动力发布公告表示,徐州丰利原37名股东与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卓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合计91.96%的徐州丰利的股权转让给天津丰利。由于北京丰利持有天津丰利100%的股权,毛凤丽持有北京丰利64.29%的股权,新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毛凤丽。

2017年11月,就在毛凤丽入主新动力不到一年半的时候,毛凤丽、北京丰利、天津丰利、徐州丰利分别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由于天津丰利、徐州丰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毛凤丽、北京丰利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毛凤丽、北京丰利、天津丰利、徐州丰利立案调查。

2019年6月,就在毛凤丽入主新动力即将满3年的时候,证监会向毛凤丽、北京丰利、天津丰利、徐州丰利及相关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公告显示,天津丰利、徐州丰利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具体而言,天津丰利收购徐州丰利的股权数量、总价款、资金来源存在虚假记载。贾红生等徐州丰利原37名股东实际上将所持有的徐州丰利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天津丰利,总价款为92400万元,但天津丰利通过科融环境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天津丰利拟受让徐州丰利91.96%的股权,总价款为85000万元。

此外,徐州丰利曾于2016年6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科融环境2100万股,金额为13713万元。而天津丰利用于收购徐州丰利股权的部分资金为徐州丰利减持所得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资金。但天津丰利通过科融环境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天津丰利收购徐州丰利股权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因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天津丰利、毛风丽、天津丰利法定代表人张永辉、徐州丰利、贾红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30万元、30万元、40万元、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