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控制权变更,公司被处罚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12月17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佳云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宇航”)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佳速网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变卖所致。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昕宇航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尹杰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后昕宇航持股数量为1.35亿股,持股比例为21.31%。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佳云科技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10月30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佳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未及时披露。
佳云科技于2022年1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了预计亏损情况,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佳节文化亏损金额。
综合考虑佳云科技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已披露,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各责任人员职责身份、任职期限、勤勉尽责程度等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关联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二、对郭晓群、钟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刘超雄、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3000股以上佳云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佳云科技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2条,专利信息132条,著作权信息3条。$佳云科技(300242)$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云掌财经公众号(ID:yzcjapp)
- 热股榜
-
代码/名称 现价 涨跌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