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正被调查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12月19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大数据”)因自身经营业务需要,自2024年11月1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发生日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自2024年11月1日起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广州烽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能东方称,上述关联交易是福能大数据基于日常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成立于1997年,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佛山市。
$福能东方(3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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