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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被立案后股价累计跌幅18.39%,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5年7月2日,锦盛新材股价报收于13.45元,交易总金额1.8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锦盛新材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被立案后,三个交易日,锦盛新材股价累计跌幅18.39%,跌额3.03元。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6月27日买入过,并在2025年6月27日收盘持有锦盛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w公g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锦盛新材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天眼查显示,锦盛新材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8条,专利信息97条,著作权信息2条。

$锦盛新材(3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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