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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两年半连收标准审计意见,这家ST公司虚构业务或有迹可循

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ST新元在两年半时间里虚增营收3.39亿元、虚增利润超5200万元。然而,年审机构连续给出标准审计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也称“不存在虚假记载”。仅通过检索公开信息,我们发现*ST新元此次财务造假或许有迹可循。

两年半财报虚假,退市风险高悬

11月3日,*ST新元(300472.SZ)披露收到董事朱业胜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仅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职务。就在10月下旬,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朱业胜亦在处罚之列。

经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ST新元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ST新元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67亿元、1.01亿元和7098.8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9.52%、43.09%和32.18%;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603.93万元、1680.29万元和941.91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81%、8.39%和18.21%。

上述情形导致*ST新元披露的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江西证/监/局拟对*ST新元处以800万元罚款,拟对4名责任人合计处以810万元罚款,其中,拟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朱业胜罚款400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5年3月,*ST新元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随后启动往期财务数据自查。4月底,公司结合自查情况决定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其中对2022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调减1.67亿元、1.05亿元、1.04亿元。

根据*ST新元披露的原始财报数据,2022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取得营收5.67亿元、2.34亿元和2.21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09亿元、-2亿元和-5171.41万元。

更正后的年报数据显示,*ST新元各期营收分别为4亿元、1.29亿元和1.17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2.56亿元、-2.14亿元和-6113.33万元。营收缩水,亏损额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董事张光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等多个议案投了反对票,无法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2025年半年报,张光华同样投了反对票。张光华称,董事会在审议当天才把半年报及相关材料发给董事,其中内容数据繁多,错误百出,自相矛盾,根本没有给董事们认真细致审阅的足够时间。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2024年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5月6日起,*ST新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现行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或是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是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都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今年前三季度,*ST新元取得营收6842.58万元、归母净利润-8172.09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7209.75万元。其中,上半年公司确认642.28万元营收,第三季度单季确认6200.30万元。截至9月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为-5505.48万元,净资产为-8057.56万元。

与第一大客户是什么关系

*ST新元此次财务造假是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实现的。

根据公司对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分布式存储项目从2021年开始创收,当期收入1.35亿元,全部来自江西世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星科技)。2022年、2023年,*ST新元分别对世星科技确认收入1.67亿元、1.05亿元。世星科技也在2023年登上*ST新元第一大客户之位,销售占比约为45%。

巧合的是,*ST新元对世星科技的2022年、2023年收入金额与公司自查后调减的收入金额基本一致。

根据公开信息,我们发现世星科技与*ST新元的关系或许不一般。

2021年3月,*ST新元与世星科技签署了《分布式存储中心项目》销售合同。公告披露,世星科技的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1-2栋。而*ST新元同样位于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根据地图信息,两家公司间仅有1分钟步行路程。

资料来源:百度地图

2021年4月,也就是合同签署次月,世星科技发生投资人变更,江西才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都电子)退出,持股比例原为33%。

才都电子曾出现在*ST新元的公告中。*ST新元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称,2020年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大成)以廖志远夫妇、才都电子提供担保、*ST新元股票质押的方式从中航信托借入1.7亿元。

国联大成从2020年1月起成为*ST新元的单一第一大股东,*ST新元公告介绍其为“战略股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由于债务纠纷,2025年3月,国联大成持有的*ST新元股票已经全部被司法拍卖。

截至2024年末,*ST新元对世星科技存在1.32亿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大华所注意到,*ST新元应收世星科技等重要客户的4.62亿元应收账款均已违约或逾期,账龄超1年且未能定期对账,也未及时采取有效催收措施。大华所认为,*ST新元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回收等关键控制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两年均收标准审计意见,保荐机构:不存在虚假记载

在被监管认定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2022年和2023年,*ST新元均拿到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同样为大华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仪、关德福。

大华所从2021年开始为*ST新元提供年审服务,连续三年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4年,大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时*ST新元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外,截至2023年末,*ST新元对世星科技存在1.59亿元应收账款,按7.05%的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在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中,大华所认为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0月,广东证/监/局曾对大华所、关德福等出具警示函。广东证/监/局在对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IPO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大华所在执业中未勤勉尽责,例如未发现倍特药业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实开展。

宏信证券作为*ST新元2020年定向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至2023年底。

宏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中称,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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