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西湖拟赴港上市,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两项事宜
览富财经网讯: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其中今年9月26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两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第一、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批发及零售、广告制作设计代理及发布、经营性演出、船舶运输等,请补充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第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综合性水上游览服务提供商,总部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要包含三大业务分部:一是提供水上游船观光服务,包括增值游船服务及包船服务以及大运扬州夜游;二是提供观光车服务;三是提供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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