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1亿元结算款背后的利益博弈
重庆啤酒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嘉威”)的诉讼案有了新进展。
12月15日晚间,重庆啤酒披露公告,称双方拟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如顺利达成调解,则诉讼程序将以调解结案。
这场纠纷的重点在于,当初签订的包销协议中关于销售费用的约定。
按重庆嘉威所言,2009年1月5日,为了避免重庆啤酒市场的恶性竞争,重庆啤酒和重庆嘉威签署了《产品包销框架协议》。协议的大致规定是,重庆啤酒包销重庆嘉威生产的“山城啤酒”,为期20年。
2013年,重庆啤酒被嘉士伯收购,后者在控股后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导致重庆嘉威啤酒包销量减少,造成利益损失。
此后,嘉士伯方面与重庆嘉威有过谈判,前者表示会弥补对重庆嘉威造成的损失。
但承诺的弥补一直被拖欠。重庆嘉威于2017年12月再次提出异议,要求履行承诺,彼时重庆啤酒高管称“如果暂时得不到解决,重庆嘉威啤酒所欠的销售费用3800万元可以暂时不支付”。
拉锯战持续多年。期间,重庆啤酒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监查,上述3800万元的销售费用应收款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监管政策,要求立即归还。
2018年,双方就此召开了专题沟通会。会上,重庆啤酒主动提出对2018年7月后的销售费用以半年为单位结算并延期半年支付的原则执行;重庆嘉威则提前于2018年9月14日向重庆啤酒提前支付了按约定不需支付的2018年6月以前的全部销售费用3857.8万元。
而后双方一直按照新约定执行,直到2021年重庆啤酒强行每月扣留重庆嘉威啤酒款冲抵销售费用。
2021年2月,重庆啤酒以重庆嘉威欠付销售费用为由,发起了销售费用纠纷诉讼。双方对簿公堂,数轮交战,持续至今。
如今,在重庆高院的调解下,双方协商拟签订《调解协议》。其中提到,《调解协议》生效后10日内,重庆啤酒或其子公司向重庆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量价差结算款1亿元(不含税)。
《调解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宣称其他方存在对包销协议文件的违约行为,“公司及(重庆)嘉威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就包销协议文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嘉威曾主张过的发酵液、内部调拨、代加工、外购酒以及公司可能主张的销售费用、咨询服务费等事项)而向对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包销协议文件中剩余期限(2026—2028年)里的合作方式也做出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按照新约定的固定量及对应固定平均采购价的方式执行,即量不再绑定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采购价亦不再参考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平均净酒水价格。包销协议文件原约定的有关量、价、包销范围、新增产能优先权等的内容不再执行。
包销协议至2028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合作,且为解决后续瓶箱及押金平稳交接,双方应于包销终止前6个月内就瓶箱处理及重庆嘉威退回重庆啤酒瓶箱押金的后续事项进行协商。
另外,自2026年1月1日起,重庆嘉威不再就包销啤酒向重庆啤酒支付或对外承担运费或销售费用。
对于影响,重庆啤酒表示,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公司下属实施该包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拟将以前年度基于该案一审判决计提的预计负债2.54亿元冲回,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一次性支付的量价差结算款等负债2.17亿元。
上述会计处理预计增加重庆啤酒2025年度利润总额3710.55万元、归母净利润1907.96万元。
今年前三季度,重庆啤酒实现营收130.59亿元,同比微跌0.03%,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6.83%至12.41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收42.2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2.71%,对应约3.76亿元。

吴典/摄
按产品来看,除了高端啤酒略有增长,第三季度重庆啤酒主流档、经济档产品均出现下滑,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3.15%、-10.5%。
太平洋证券在研报中指出,第三季度预估嘉士伯、风花雪月高端产品维持同比双位数增长,乌苏、乐堡同比微增,主流产品同比略有下滑,而经济产品受区域竞争加剧影响表现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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