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睿电子IPO:应收账款快增隐忧大业绩受阻却添侵权诉讼涉
《电鳗财经》文/电鳗号
1月14日,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睿电子)收到了北交所IPO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涉及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财务数据真实性及募投项目可行性等。《电鳗财经》还注意到,新睿电子应收账款持续增加,2025年已经达到1.44亿元;并且还新增诉讼涉技术侵权。
实控人太太当公司董秘
新睿电子的控制权架构成为北交所关注的首要焦点。新睿电子前六大股东均为自然人,股权较为分散。
据招股书,新睿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继周直接持有公司34.52%的股份,同时系新锐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新锐泓为张继周的一致行动人,张继周亦通过新锐泓间接控制公司3.80%的股份。另外,董李强持有公司16.19%的股份。2024 年1月30日,张继周和董李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定董李强为张继周的一致行动人,张继周合计控制公司54.51%的股份。
然而,该协议中“至任意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效力终止”的条款,引发了对其能否满足上市后至少36个月内控制权稳定要求的质疑。北交所要求,详细说明新睿电子结合上市后的股份锁定与减持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由实际控制人配偶徐田君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也受到具体问询。北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徐田君教育背景、职业履历等,进一步说明徐田君是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是否在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内控有效性等方面能够勤勉尽责、发挥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称,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董事会运作支持,是连接公司与监管机构、资本市场的关键角色。若由实控人配偶担任,容易引发“家企不分”的联想,削弱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制衡机制。尤其在涉及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等敏感事项时,可能存在信息偏袒或程序合规性不足的风险。
与供应商是否存利益输送
新睿电子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电子元器件、IC 芯片、PCB 板等,采购价格均呈下滑趋势。其中, 新睿电子电机采购占比约30%,采用定制化模式采购,采购集中于格特电机、众川电机两家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采购均价同比下滑26.02%、19.2%、12.2%,采购均价变动趋势与市场公开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新睿电子电子元器件采购占比约20%,供应商较为分散,报告期内采购均价波动较大,其中 2025 年上半年采购价格下降27.6%;新睿电子主要IC芯片均通过贸易商采购,采购价格持续下滑,其中2024 年采购均价同比下滑45.44%。
北交所要求说明新睿电子向格特电机、众川电机定制化采购的具体合作模式,结合采购的电机类型、金额、占比及采购定价模式等,分析说明电机采购价格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均价变动趋势与市场公开价格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格特电机、众川电机的经营规模、新睿电子的采购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结合上述两家供应商向其他客户销售内容、价格及变动情况等,说明新睿电子向上述两家供应商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
业绩受阻却添诉讼
中汇会计事务所2月4日披露的新睿电子审阅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在流动资产方面,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为14414.73万元,与2024年的11563.83万元相比,增加24.65%;流动负债方面,2025年应付账款为4125.43万元,2024年则为3085.09万元,同样大幅增长33.72%。
合并利润表显示,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1926.16万元,与2024年的30060.27万元相比,仅增6.21%。这一增幅与2024年的47.44%相差甚远。与此同时,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5960.71万元,同比增加7.86%,这一增幅与2024年的78.47%相比更是无法企及。
未上市业绩增速受阻。
《电鳗财经》还注意到,2025年11月28日新睿电子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因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内的二十五名主体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已正式受理。原告提出三项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技术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经营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00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新睿电子IPO能否顺利,上市后市场会否买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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