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亏538万元,托管券商未尽审核义务,金融街证券被判赔偿10%损失
2026年4月21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判决书,判决书的内容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融街证券”)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金融街证券作为私募基金托管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投资者盛某、宋某的本金538万元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此案是金融街证券因合规问题引发的上百起司法纠纷中的一例,揭示了部分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张过程中暴露出的风控短板。
虚构的底层资产,失守的托管职责
本案源于一起涉及集资诈骗的刑事案件。2017年至2018年间,投资者盛某、宋某分别与基金管理人上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甲公司”)、基金托管人金融街证券签订了《8号基金合同》与《10号基金合同》。
根据合同,基金投资标的是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某乙公司”)持有的票据收益权,这被宣传为低风险、有保障的投资。
然而,后续的刑事调查揭露了真相。管理人某甲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孙某,以某乙公司不实际持有的票据收益权为交易对象,虚构了基金产品的底层资产。
他们向金融街证券出具划款指令、票据收益权转让协议及银行查询截图等文件,金融街证券据此将募集资金划转至某乙公司账户。
这些资金大部分并未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被用于“资金池”运作和“借新还旧”,部分资金甚至被充当劣后级投资,以营造资金安全的假象。
某甲公司及孙某的集资诈骗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投资者损失的直接原因。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的托管人金融街证券,其责任在于安全保管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监督等。
法院指出,在涉案票据金额巨大、交易主体单一的情况下,金融街证券对外观真实性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长期简单执行划款指令,未尽到谨慎勤勉的形式审查义务,这是导致投资者损失的间接原因。
诉讼时效、过错认定与责任划分
金融街证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围绕几个核心争议点。
首先,关于诉讼时效。金融街证券主张,投资者自2019年12月警方发布通告时就应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应从彼时起算。
但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案涉基金涉及刑事犯罪,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关联刑事案件判决于2022年12月生效,投资者在2025年提起诉讼,并未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其次,关于投资者自身过错。金融街证券质疑盛某、宋某可能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甚至与犯罪主体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
但二审法院认为,金融街证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更重要的是,法院指出,投资者的损失并非由正常商业风险导致,而是源于管理人的刑事犯罪与托管人的履职过错,因此不支持金融街证券提出的“过错相抵”主张。
最后,关于责任比例与损失认定。这是的核心。金融街证券辩称其已依约履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投资者损失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这些主张。根据刑事司法审计,盛某、宋某在案涉基金中的损失已经明确(分别为2,015,230.29元和3,365,755.83元)。法院综合考虑管理人诈骗是直接原因、托管人审查失职是间接原因,以及双方各自的职责与过错程度,最终酌定金融街证券对投资者的本金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盛某201,523.03元、宋某336,575.58元。
法院认为这一比例合理适当,金融街证券要求赔付后取得相应基金份额的主张也缺乏依据。
金融街证券的合规之殇
本案并非孤例。公开信息显示,金融街证券(前身为恒泰证券)正陷入一场大规模的合规与诉讼危机。就在此次判决前的几个月,2025年12月31日,金融街证券因私募基金销售违规、“飞单”(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等问题,一天之内收到了内蒙古、广东两地证监部门开出的7张罚单。监管直指其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行为管控失效。
更严峻的是,合规缺陷已直接转化为海量的司法纠纷。据统计,2025年全年金融街证券累计收到近200起开庭公告,其中超过180起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占比90%。
本次盛某、宋某案的判决结果,无疑进一步固化了这一司法裁判倾向,可能引发更多后续券商托管类诉讼。
结尾
金融街证券的案例为整个证券行业敲响了警钟。一方面,公司自2023年国资入主、2025年更名以来,业绩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激增346.86%。但另一方面,其核心风控指标却在恶化,2025年上半年风险覆盖率仅为164.62%,远低于行业平均的313.97%,暴露出风险抵御能力的巨大差距。
这起托管人赔偿责任案,深刻揭示了在资管业务中,尤其是涉及复杂嵌套和底层资产的私募基金领域,托管人不能仅满足于形式上的指令执行。作为投资者财产的重要“守门人”,托管人必须切实履行其法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审核、监督义务,对可疑交易保持职业警惕。否则,一旦失守,不仅面临监管处罚,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在管理人刑事犯罪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情形下,有过错的托管人仍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规则。
这有助于压实金融机构的中介责任,督促其将合规风控真正嵌入业务全流程,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与健康。(本文综合自上海金融法院判决书及相关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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