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宜换手率4.82%,此前被立案受损股民维权预报名进行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6月1日,*ST天宜报收于7.39元/股,换手率4.82%。
值得注意的是,5月29日,*ST天宜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天宜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6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3月13日到2024年3月14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时持有*ST天宜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加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15日,*ST天宜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天力新陶收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农商银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川0781民初7071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2025年10月15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2川0781民初7071号之二),裁定将上述案件移送成渝金融法院处理。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天力新陶收到成渝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87民初706号),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1、天力新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油农商银行支付欠付借款本金9975.65万元及截至2025年11月11日的罚息26.88万元,并自2025年11月12日起,以本金9975.6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62%的标准,支付罚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2、江油农商银行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绵阳天宜名下坐落于江油市创元路17号10号厂房等18处不动产(川(2025)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02755号)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金额以41796.29万元为限;
3、天宜新材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天力新陶债务,向江油农商银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天力新陶追偿;
4、驳回江油农商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19万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4.69万元由天力新陶、绵阳天宜、天宜新材负担。
天眼查信息显示,*ST天宜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的科创板上市企业。
$*ST天宜(68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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