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商银行:税前利润由盈转亏,独董任职十年早已违规,关注类贷款近百亿、逾期贷款仍达186亿
来源 | 财经九号
作者 | 胖虎
2026年4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农商银行”)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
不过作者并未在官网看到年报披露,还是通过中国货币网查询到的该行年报,这份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报,却勾勒出一家地方头部农商行正在经历的深度困境:集团口径利润总额由盈转亏、净利润在上一年度大幅下滑50%的基础上再度减少近60%,此外,该行的关注类贷款激增、贷款集中度高企,两名独立董事连续任职10多年等公司治理问题频频触碰监管红线。
在2025年完成增资扩股、迎来新领导班子的“改革之年”,武汉农商银行交出的答卷,远非“调整筑基”四字所能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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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农商银行的盈利指标出现了断崖式下滑。年报显示,集团口径下,该行利润总额(税前利润)为-1.35亿元,营业利润为-1.27亿元,两项核心盈利指标均由正转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9亿元,较2024年的8.82亿元大幅下降46.87%。税后净利润仅为2.65亿元,较2024年骤降59.79%。
盈利能力的崩溃并非一日之寒。从趋势看,该行营收已连续下滑——2022年至2024年,合并报表口径营收分别为84.57亿元、81.51亿元、78.43亿元。2025年营收进一步降至约76.75亿元。
事实上,武汉农商行的利润表现也并非第一年这么差了,2024年该行的净利润6.58亿元就较2023年的13.3亿元减少了50.46%。
利润下滑的主要推手是信用减值损失的急剧增加。2025年,本银行口径信用减值损失高达39.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净息差持续收窄——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1.88%、1.74%、1.41%,贷款平均利率从2023年的4.07%降至2024年的3.65%,进一步侵蚀了利息净收入这一营收主力(2024年利息净收入占营收86.4%)。营收下滑与减值激增的双重挤压下,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知道是否是利润连续下滑的原因,武汉农商银行在2025年并没有进行现金分红,年报显示“应付普通股股利”为空白,当年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为5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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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量方面,武汉农商银行表面上的“好转”暗藏隐忧。年报数据显示,至2025年底,武汉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人行口径)4003.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77亿元,增幅为3.59%.各项贷款余额(人行口径)2995.84亿元,仅比上年末增加6.52亿元,增幅为0.22%。
相比2024年贷款总额同比增加210多亿元的增幅,2025年该行的贷款规模增长几乎停滞,而存款规模仍然呈现较高增长,这种存贷款规模增幅倒挂的情况,也意味着对于利息净收入占营收占比高达86%(2025年利息净收入65.9亿元,占营收76.7亿元的86%)的武汉农商行来说,未来的营收预期可见非常不乐观。
与此同时,年报显示,2025年末不良贷款率为2.18%,较2024年末的2.96%有所下降。然而,关注类贷款从2024年末的59.09亿元骤增至2025年末的97.23亿元,激增64.5%,占比从2.17%升至3.55%。正常类贷款的比重从2024年末的94.89%下滑至2025年末的94.31%,减少了0.59个百分点。
关注类贷款是不良贷款的“蓄水池”,其大幅攀升意味着大量贷款正在向不良边缘滑落,未来不良生成压力不容小觑。
逾期贷款的规模同样令人担忧。2024年末,合并口径下逾期贷款已高达221.9亿元,较2023年的162亿元激增60亿元。到2025年底,逾期贷款规模虽然较上一年度减少,但规模仍然高达185.8亿元。
在不到3000亿元的贷款规模中,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的规模都如此之大,也是比较少见的。拨备覆盖率虽从2024年的159.66%升至175.87%,但这是在核销大量不良贷款后实现的——2025年贷款核销及转出高达68.55亿元。若剔除核销因素,真实的资产质量压力更为严峻。
贷款集中度风险同样突出。2024年,本行口径下前十大客户累计贷款余额高达210.14亿元,占同期资本净额330亿元的63.6%。到了2025年本行口径下的前十大客户累计贷款余额攀升至214.85亿元,占同期资本净额309亿元的69.53%!而且该行第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29.59亿元,已经占到同期资本净额的9.57%,距离10%的监管红线很近了。武汉农商行如此之高的客户集中度,一旦大客户出现信用风险,将对银行资产质量造成系统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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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商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尤为触目惊心。年报披露,独立董事乔志敏的任职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吴少新为2016年1月,距离2025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年4月份已经超过10年时间,任职十多年的银行独立董事,恐怕也是业内罕见。
不过,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信息,乔志敏被核准担任武汉农商行独立董事的时间应为2012年10月。而吴少新担任武汉农商行独立董事的核准时间为2014年10月。这意味着,截至2025年末,乔志敏实际已任职超过13年,吴少新超过11年。而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信息也意味着武汉农商行2025年年报披露的两名独立董事任职起始时间是不准确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以武汉农商行2025年年报披露的两名独立董事任职节点计算还是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显示的核准时间计算,两名独立董事超长期履职的情况是明确违规了。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乔志敏与吴少新的任职年限已远超法定时限多年,属于严重的“超期服役”。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显示的核准信息显示,吴少新在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间(独董一届任期一般为三年,出现了三年期间内同时担任三家银行独董的情形),同时被核准担任武汉农商行、潜江农商行、湖北银行三家银行的独立董事。无论是根据当时监管规定还是现行监管规定,独立董事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吴少新同时在三家银行任职,已明显违规。
此外,独立董事人数不足是另一大硬伤。年报显示,该行董事会共12人,其中独立董事仅2人。根据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12人董事会至少需要4名独立董事,如不算该行目前仍在任职核准流程中的董事,则该行独立董事的数量缺口达50%。独立董事制度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石,人数不足且长期超期服役,直接削弱了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制衡能力。
信息披露方面同样存在合规瑕疵。年报披露应在银行官网发布,但截至查询日,武汉农商银行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下的“定期报告和重要信息”中,并未挂网2025年年报、反倒挂出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不过2024年年报在此栏目中可查询到,作者还是通过中国货币网才查询到该行2025年年报数据。
此外,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应按季度披露第三支柱信息(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核心监管指标)。该行在投资者关系栏目项的公司公告中按时披露了关联交易信息,但第三支柱信息的季度披露存在缺失,投资者关系一栏中均没有披露第三支柱信息,中国货币网上也未披露该行的第三支柱信息,武行农商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资本管理办法的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对武汉农商银行而言,是增资扩股完成、新领导班子就位的一年,本应成为改革突围的起点。然而,利润断崖、关注类贷款激增、独董超期服役十余年、信披合规存重大瑕疵——这一系列问题交织在一起,揭示的不仅是一家银行的经营困境,更是深层次的治理失序。当“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经营方针遭遇利润总额由盈转亏的现实,当“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的表述遭遇独立董事十年超期服役的硬伤,武汉农商银行需要的远不止是“调整、筑基、转型”的口号,而是一场触及根本的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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