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暗藏信披漏洞,柳工核心高管被约谈,交易对象是柳州银行
8月8日,A股上市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监管函。
公告显示,今年1月-3月,柳工未对与柳州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时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责令整改,董事长郑津、总裁罗国兵、董秘黄华琳则被监管谈话。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披管理的疏忽关乎公司治理,更影响市场信誉。与柳工发生关联交易的柳州银行虽非上市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也需向监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但该行官网对外公示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未查询到涉及柳工的相关交易信息。交易未公示,究竟是未触及重大关联交易标准,还是关联交易信息报送、对外公示存在疏漏,有待进一步厘清。
官网未披露与柳工的关联交易
2025年7月,广西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柳工的第一大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给广西国控,占总股本的80%,广西国控成为柳工的间接控股股东。今年年初,广西国控又受让了67.44%的柳州银行股权,成为柳州银行的控股股东。
这样一来,柳工与柳州银行便成了关联方。
梳理公告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调查发现,今年1月-3月,柳工与柳州银行之间发生了关联交易,但没有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4月23日-24日,柳工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4月25日,柳工发布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拟追加与柳州银行有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月19日,柳工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根据4月25日发布的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柳工拟追加的与柳州银行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6.89亿元,其中,存款类额度为2363.3万元,签发汇票、应收出表等拟追加金额为26.65亿元。

关联交易发生后,柳工才陆续补上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告里追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显然违背了关联交易的信披及时性原则。
正因如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认为柳工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公司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还要求的三位核心高管在8月14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
柳工后续披露追加的26.89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框架性额度,不代表已经发生的交易额。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的《监管函》足以证明1-3月期间柳工与柳州银行之间,已经发生了关联交易,而非单纯的意向额度划定。
至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柳工并未在公告中告知,外界无法知晓具体的交易规模,而关联交易的另一方——柳州银行似乎也未对此进行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应当在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或实质性变更”等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向监管机构报告。
但部分关联交易可以免予审议和披露,包括“活期存款业务”“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且交易后累计未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等。
定期存款,以及柳工提及的签发汇票、应收出表,不在豁免清单内。除非柳工与柳州银行的关联交易是活期存款交易,或交易金额不足500万元,否则柳州银行不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也说不过去。
多笔关联交易披露缺乏关键信息
除了与柳工的关联交易,今年以来,柳州银行还发生了多笔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的主题,大多是“调整授信期限”。
官网显示,柳州银行今年一共发布了4则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4则公告涉及9笔关联交易。9笔关联交易中,仅1笔为重新核定债券投资额度,1笔为给予担保额度,其余7笔都是调整授信期限,且部分关联方之间互相担保。
如3月5日披露的3笔关联交易,第一笔是调整柳州市城江投资6000万元授信期限,由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提供担保;第二笔是调整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1.975亿元授信期限及授信条款;第三笔是调整柳州市金投恒信投资1.045亿元授信业务的授信期限,并调整该笔业务的授信合同要素。

4月3日,柳州银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宣布调整柳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的集团业务授信中的还款期限,并同意由该集团及子公司为其他授信主体提供担保。

6月5日,柳州银行再披露2笔关联交易,一笔是给予柳州中小企业融担公司75亿元的担保额度,另一笔是调整广西汽车集团下属三家子公司共2905万元授信的授信期限,由广汽商贸集团提供担保。
7月6日,柳州银行披露3笔关联交易,其中2笔为调整授信期限。第一笔是调整柳州市城江投资8000万元授信业务、2.48亿元授信业务的期限,第二笔则是调整柳州市城运龙城保安服务集团2亿元授信期限,两笔业务都由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提供担保。
这些关联交易公告都有一个共同点——只表明要调整授信期限,却没有披露具体是如何调整的,比如延期年限、调整后的到期日是多久等。
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强化关联方识别,规范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披露”。
对于“授信期限调整”类关联交易,具体的延长期限、调整后的到期日是交易的核心要素,影响着这笔交易的风险敞口、资金成本与公允性。
柳州银行多笔关联交易都调整了授信期限,却不说明延期时长,关键信息缺失,与监管明确要求的“规范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披露”“关联交易披露信息不得存在重大遗漏”导向不符,或存在关联交易信披瑕疵。
关联交易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话说回来,为何柳州银行这么多笔存量关联授信都需要延期呢?或与该行的股东结构有关。
柳州银行的股东曾有不少都是城投公司,2025年9月末,该行前十大股东中有7家都是城投系公司。随着地方城投平台进入债务到期高峰,柳州本地城投企业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这些股东的经营状况也难言乐观,但柳州银行却对多家城投股东有大额授信,如截至2025年6月末,该行对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约68.01亿元的授信额度,且已使用47.01亿元。
今年1月,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受让了11家柳州银行股东合计持有的67.44%股份,这11家转让股份的原股东,有7家都是柳州银行前十大股东中的城投系公司。这次股权变更除了让柳州银行变成省级国资控股银行,还大大降低了柳州银行的城投类关联授信集中度,优化了关联交易资产质量。
但股权结构调整,并不能化解全部城投类关联授信的潜在信用风险,柳州银行仍有部分关联方是城投企业。
上述调整授信期限的关联方中,柳州市城江投资有三笔大额授信都调整了授信期限,合计授信额度3.88亿元;柳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的集团业务授信也调整了期限。这两家关联方都是城投企业。
通过授信延期调整还款节奏,以时间换空间平滑债务,对借款方而言,可避免企业出现流动性违约。对于柳州银行而言,关联方授信到期仍无法偿还便会形成逾期,对自身的资产质量也有影响,在最终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调整授信期限也能延缓风险暴露。
截至2025年末,柳州银行单一最大关联方授信余额、最大集团关联方授信余额和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重分别为9.47%、12.96%和29.81%,暂无逾期及不良情况,关联授信风险暂时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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