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涉案金额3.71亿元
9月28日,轻纺城(600790.SH)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收到柯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征收补偿款3.71亿元及相应利息。

轻纺城是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市场的核心运营主体,主营市场租赁、物业管理、物流服务及电子商务等业务。中国轻纺城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纺织品集散中心之一,市场租赁业务现金流稳定,是公司业绩的基本盘。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担物流仓储、货运代理等配套服务功能。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鉴于涉案各方是否上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本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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