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雅葆轩(870357.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葆轩”)于2019年9月25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辅导机构”)签署了《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

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19年9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报送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2019年10月15日,安徽证监局出具《关于确认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日期的函》,对国元证券辅导雅葆轩的事项进行了备案登记。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辅导机构国元证券已于2022年1月15日向安徽证监局报送了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申请材料,辅导板块已由创业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于下发的《关于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通过安徽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4,330,362.53元、44,833,268.9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34%、51.11%。

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雅葆轩于2017年1月11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电子产品线路板、贴片、插件焊接、组装、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研究开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