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硅烷科技;证券代码:838402.NQ)是以氢硅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氢气和电子级硅烷气体。

2022年5月31日,《投资有道》曾发表《硅烷科技自诩产品质量国际先进,但报告期内董监高屡现违法违规》一文。文章指出,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1年)公司现任部分董监高频繁涉嫌违法违规,以及公司披露的关联资金拆借数据自相矛盾等情况。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我们还发现,报告期内,硅烷科技的销售金额和采购金额都对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存在严重依赖,业务独立性或存疑问。此外,对于关联方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招股书未作相应披露,可能存在遗漏关联交易披露的情况。即使是招股书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也与关联方披露的数据存在诸多矛盾。

购销两端严重依赖控股股东

招股书在“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显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15日后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直接持有公司27.04%的股份,并且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和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化工)分别间接持有公司25.11%和23.78%的股份,三者合计持有硅烷科技75.93%的股份,也就是说,平煤神马为公司控股股东。

招股书在“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中又显示,2019年至2021年,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科技)、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化工)和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始终为硅烷科技合并口径第一大客户(2019年合并口径内仅有尼龙化工和平煤隆基两家企业),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60亿元、3.75亿元和5.61亿元,占当期营收之比分别为70.41%、73.32%和77.79%,销售占比始终高于50%,并累计上涨了7.38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工商信息显示,尼龙科技为平煤神马下属一级控股子公司,尼龙化工和平煤隆基都为平煤神马下属二级控股子公司,万里化工为尼龙化工下属控股子公司,即平煤神马下属三级控股子公司,上述报告期内硅烷科技的合并口径第一大客户,都是控股股东平煤神马下属子公司。换句话说,控股股东平煤神马同时为上述合并口径第一大客户的控股股东,第一大客户为公司同一实控下关联方。

此外,招股书在“主要供应商情况”中又显示,2019年至2021年,首山化工和首创化工始终为硅烷科技的合并口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31亿元、2.05亿元和3.33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33.44%、52.29%和59.71%,占比累计上涨26.27个百分点。2020年和2021年,公司对合并口径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始终高于50%,采购也对合并口径第一大供应商存在严重依赖。

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上所述,无论是首山化工,还是首创化工,都是控股股东平煤神马下属控股子公司,于是公司采购严重依赖的合并口径第一大供应商,同样是公司同一实控下关联方。

报告期最后一个完整年度,硅烷科技近80%的销售金额和近60%的采购金额都来自同一实控下关联方。然而,招股书却并未详尽披露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信息。

或遗漏了关联交易信息

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硅烷科技2019年年报(更正后)在“关联交易情况”中显示,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迈特科技)采购商品金额为97.95万元。

但翻遍招股书的“关联交易”章节,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硅烷科技向纽迈特科技关联采购的信息。

另外,硅烷科技招股书披露了公司与平煤隆基之间的关联租赁,但持有平煤隆基80.20%股权的母公司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成新能;证券代码:300080.SZ),其年报却并未提及这笔关联交易。

招股书在“关联方租赁”中显示,2021年度,硅烷科技向平煤隆基出租机器设备,关联租赁收入为292.04万元。

但易成新能2021年年报显示,虽然硅烷科技当期被列为易成新能同一实控下关联方,但“关联租赁情况”仅披露易成新能向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和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关联方承租房屋,关联租赁费用分别为199.18万元、15.43万元和326.24万元。此外,易成新能还向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承租通勤车,关联租赁费用为5.66万元。

两相比较,无论是关联租赁的资产种类,还是租金金额,都存在明显差异。关联方未披露招股书已披露的关联交易,这是为什么呢?

关联应收票据和关联应收账款都存在成倍差异

招股书在“关联方预付应付款项余额”中显示,截至2019年末至2021年末,硅烷科技对关联方尼龙化工的应收票据(都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4050万元、7986.11万元和1.86亿元;公司对尼龙化工的应收款项融资(为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500万元、5281.75万元和2478.13万元,两者合计关联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4550万元、1.33亿元和2.11亿元。

工商信息显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神马股份;证券代码:600810.SH)持有尼龙化工79.78%股权,尼龙化工为神马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

神马股份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显示,上述三期期末,神马股份对硅烷科技的关联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元、0元和1700万元。

两相比较,硅烷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关联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合计余额(4550万元、1.33亿元和2.11亿元),比神马股份年报披露的关联应付票据余额(0元、0元和1700万元),存在明显差异。

无独有偶,招股书披露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与关联方披露的关联应付账款余额也存在成倍的差异。

招股书在“关联方预付应付款项余额”中显示,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硅烷科技对平煤隆基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7.34万元和107.56万元。

但易成新能2019年和2020年年报显示,上述两期期末,易成新能(平煤隆基)对硅烷科技的关联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0元和363.38万元。

两相比较,易成新能年报披露的应付账款余额(0元和363.38万元),比硅烷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应收账款余额(177.34万元和107.56万元),分别高了-100%和23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