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披露了公司创业板IPO申请首轮问询函的回复。思泰克拟募资4亿元,将分别用于思泰克科技园、研发中心建设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

股权代持关系频繁,既是大客户又是前员工

招股书显示,思泰克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忠、张健及姚征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 方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3.22%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思泰克历史股权沿革中存在多次代持关系,不乏实控人配偶、朋友、前员工等,其中既是大客户又是前员工的何生茂,其股权被代持的情况最为“异常”。

2016年2月,何生茂与陈志忠、姚征远、张健及龙年付(何生茂配偶的舅舅)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由前述四人代何生茂持有思泰克股份,相关股份截至申报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1%。代持关系已于2021年3月解除。

不过,彼时何生茂两部分构成的代持价格却“大不相同”。2016年2月,思泰克注册资本增加至154.64万元,其中龙年付以货币增资4.64万元,增资价格为12.5元/注册资本,龙年付代何生茂持有公司3%的股份;同日,由公司三位实控人陈志忠、姚征远及张健合计代何生茂持有公司2.47万元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1.6%,转让价格为0元。

需要指出的是,何生茂曾经为思泰克第一大客户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前,何生茂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思泰克、伟旺电子等经销商与公司开展合作。根据思泰克在股权系统披露的年度报告,深圳思泰克2016年、2017年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312.41万元(占比 45.79%)、4695.12万元(占比42.02%),2018年销售金额降至1543.63万元(占比7.89%),2019年进一步降至44.2万元。2020年起,思泰克与深圳思泰克、伟旺电子不再合作。

除此之外,何生茂曾于2018年5月入职思泰克,任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19年4月,何生茂因个人职业发展考虑辞职。辞职后,何生茂于2019年11月设立德中租赁并与思泰克合作。2020年、2021年,思泰克向德中租赁销售额分别为1289.86万元、2727.75万元。由此可以看出,换了个“马甲”的何生茂,依然与思泰克关系密切。

因此,深交所也要求思泰克说明何生茂作为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入股及入职、离职再次合作并成为主要客户等过程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思泰克解释称,何生茂具有较好的客户资源主要系其多年的商业储备,其创立德中租赁之前已具备一定客户资源的支撑。

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研发投入低于行业均值

资料显示,思泰克的主营业务是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增值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SMT生产线中,并广泛运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通信设备等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

报告期内,思泰克主要收入来源于3D锡膏印刷检测设备(简称3D SPI)及3D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简称3D AOI)。2019-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3D SPI产品和3D AOI产品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6.96%、96.23%、97.6%和94.62%。不难看出,报告期内,思泰克产品类型较为单一。

靠着较为单一的产品类型,思泰克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6亿元、2.53亿元、3.56亿元和1.91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07.7万元、7773.24万元、1.17亿元和6139.76万元。不过,公司的毛利率并不稳定且存在下降的风险。2019-2021年和2022年1-6月,思泰克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5.35%、55.37%、55.84%和54.19%。

需要指出的是,在经营业绩表现不错之下,思泰克也热衷于分红。2020年-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1935.96万元、1935.96万元、2710.34万元以及5807.88万元,合计约1.05亿元。

此次IPO,思泰克计划用1.0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资款的25%。事实上,思泰克并不缺钱,截至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18亿元。并且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皆维持在30%以下。

除此之外,作为科技型公司,思泰克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也逊色于同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5%、5.47%、5.58%和3.97%,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12.73%、10.55%、11.85%和10.37%,二者相差近3倍。

高薪引进两位员工一波三折

报告期内,思泰克还曾被公司高薪聘请的两位员工两度告上法庭。

2018年6月,思泰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引入中国台湾前员工江旭申、曾国安,约定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江旭申、曾国安转让发行人股票284700股,占总股本的1%。思泰克为引入江旭申、曾国安二人,公司实控人陈志忠、姚征远和张健还于2018年代公司支付江旭申、曾国安的入职意向金300万元。

因思泰克2018年尚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台湾地区居民受让挂牌公司股票涉及的开立股票账户和交易权限等流程较为繁琐,故曾国安、江旭申与三名实际控制人约定由三名实际控制人代其持有股份。

最后为解决股权过户问题,曾国安、江旭申于2020年10月起诉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诉请思泰克实际控制人将代持股份过户至其名下,思泰克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2021年1月29日,思泰克办理完毕将前述二人登记为股东的章程备案登记手续。

仅仅过去半年时间,因误认为思泰克未将二人登记为股东,曾国安、江旭申再度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公司实际控制人支付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金,思泰克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案件已于2022年1月撤诉。

除了股权过户问题,受疫情影响,曾国安、江旭申二人远程办公,其客户开发及软件开发进度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因此,思泰克决定在2021年10月31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与二人续签劳动合同。2021年11月,二人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曾国安、江旭申与思泰克上海分公司自愿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