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迪新材)将接受上市委员会审核,其IPO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公司本次拟投募资5.5亿元,主要募投项目分别是贝迪新材5G高频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贝迪新材显示用量子点复合膜生产项目、贝迪新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内控混乱,股东宁愿退股也不愿交出资金流水

据了解,贝迪新材主要从事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生产、精加工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制造领域,终端产品为液晶电视、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

招股书显示,刘勇系贝迪新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0.27%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及第一次增资事项涉及股权代持,由代持人顾学飞、施水萍代刘勇持有公司股权,代持人顾学飞、施水萍系刘勇岳父岳母。

然而,持有公司2.70%的股权的第十大股东宋新波却引起了监管的注意。

2016年,贝迪新材实际控制人刘勇经校友介绍后认识宋新波,宋新波在沟通了解贝迪新材的相关情况后决定投资入股。2017年9月,刘勇将其持有的当时贝迪新材4.00%股权(对应47.93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宋新波,转让对价2800万元。

深交所几轮问询都对于宋新波借款入股的事项提出了问询,就宋新波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和利益输送等情况做出了关注。

深交所还要求提供资金流水,可宋新波拒绝提供。最后宋新波宁愿不要股份也不愿意提供资金流水。2022年9月21日,宋新波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1.315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1.35%)以2431.00万元价格分别转让给南京宁翀、高新区创投。南京宁翀、高新区创投均为公司现有股东,南京宁翀更是贝迪新材实际控制人刘勇控制的企业。

此外,公司还曾让供应商代表入股了公司,最后隔了一年就转让了。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2020年12月,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慧将20万元出资转让于陈林波,转让价格为40万元。2021年9月,陈林波将其所持20万元出资转让于刘勇,转让价格为40万元。陈林波为发行人某供应商代表。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内控的漏洞层出不穷。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5月,为满足商业银行对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公司在部分业务无真实交易背景下,发行人通过子公司进行受托支付贷款,受托支付金额分别为9100万元、4500万元和1080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存在使用自客户获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同时供应商回流部分资金至发行人的情形。

净利不到5000万毛利率持续下滑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贝迪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4亿元、5.99亿元、8.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22.88万元、3379.89万元、4648.12万元。

可以发现,贝迪新材业绩这几年增长的较快,但是赚钱能力似乎并不强,很少有一家企业净利润低于5000万成功登陆创业板。而就算申报用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指标即“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预计市值12亿也是刚刚过线。

报告期内,贝迪新材的毛利率分别为20.56%、18.28%、15.64%,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是压缩毛利空间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一定程度上也反应了公司在原材料上的议价能力受限。

此外,下游应用终端结构变化、大尺寸趋势及运输费用等成本上升也拉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基础光学膜片、复合膜片和量子点膜片销售收入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

公司以境内销售收入为主,各期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03%、78.73%和74.72%。华东地区、华南地区销售占比较高。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贝迪新材向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9亿元、4.35亿元、5.78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2.31%、71%、68.65%,可见公司较为依赖大客户。

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5亿元,其中3.44亿的资金就是投向贝迪新材5G高频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长沙贝迪。

而据长沙晚报8月30日的消息,贝迪新材5G高频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在望城经开区开工,该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20亿元,助力园区打造千亿级新材料产业,进一步促进长沙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两个项目名字都一样且在同一地,总投资额却存在较大出入,到底是否是一个项目?为何募投项目已开工?猫妹就此致电贝迪新材不过对方未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