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日讯(记者 肖斐歆)3月31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江海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罚单表述,江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中,在复核评估公司工作过程环节,未对重要评估依据进行审慎核查,未能发现评估公司实际使用的统计口径与《评估说明》中相关表述不一致,也未能发现评估公司对预测期内营运资本增加额计算错误,统计口径和计算错误问题导致评估值被高估,但公司在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发表了“评估结论公允、合理”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黑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勤勉尽责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内部控制作用,认真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一个月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这不是江海证券第一次吃罚单,由于在开展多项业务中出现违规问题,公司曾遭受监管重罚,直到2022年3月才正式恢复了受行政监管措施限制的债券自营、资管产品备案及股票质押三项业务。

根据公司全资控股股东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未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披露,2022年,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持有股票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大幅下降。公司发生大额亏损,受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关注。

财务顾问涉嫌未勤勉尽责的现象频繁出现

近期出现此情况的还有东海证券。2月6日,东海证券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由于在2015年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同日,东北证券因信息披露违规也被证监会立案。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期间,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早在开展定增项目期间,豫金刚石就开始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收、利润,并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资产。但东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却没有发现上述问题。

2022年9月5日,招商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实现告知书》。由于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且后续在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重组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时未能予以高度关注,未按照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招商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拟罚6300万元。

新《办法》启用,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更为严苛

为了顺应注册制下的市场发展趋势,提升执业质量。中证协在征求各方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对《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中证协发〔2013〕15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新《办法》要求,中证协从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业务创新来评分高低,将纳入评价范围的证券公司划分为A、B、C三类。得分前20%的证券公司被评为A类,后20%的被评为C类,其余的划分为B类。对于当年未承做重大资产项目的证券公司,不予以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突出对执业质量的要求,弱化了业务规模对评价的影响,更注重项目评级和项目撤否两项指标。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约束。如果证券公司收到刑事或行政处罚,评价结果将直接变为C类,并增加了从业人员负面行为扣分情形。

根据今年披露的情况,2022年39家参与评价的券商中,8家券商获评A类,分别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平安证券、国金证券、东兴证券、中德证券。23家券商获评B类,8家券商获评C类。C类中不乏有头部券商。

监管部门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2022年20起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案件类型涉及各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操纵市场、操纵期货合约价格、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个人违规出借证券账户、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证券公司报送虚假材料等。其中3起案件涉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分别为国海证券未勤勉尽责案、大公国际未勤勉尽责案、鲁成所未勤勉尽责案系列案件,堂堂所未勤勉尽责案,永拓所未勤勉尽责案。

这些案例是严打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信号的持续释放,在全面注册制的实行下,信息披露的高质量与否更为重要。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多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加强对“看门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