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号注册制退市新规(及其重要,建议收藏)
2023年4月10号注册制退市新规
一、财务类(或追溯调整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设退市风险警示*ST;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设退市风险警示*ST;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设退市风险警示*ST;
上市公司因触及以上三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
(2)年报净资产为负;
(3)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5)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二、重大违规违法退市:
1、上市欺诈发行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
2、危害公共安全;
3、年报造假,连续2年虚假记载营收/利润总额达5亿,且超过2年营收/利润总额的50%;
三、规范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半年报,且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四、交易类: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或低于3亿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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