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亿控股(03683.HK):调整5400万美元可换股债券还款时间表
久期财经讯,1月22日,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荣丰亿控股”,03683.HK)发布有关54,000,000美元于2021年5月10日到期的可换股债券的内幕消息-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于2025年1月21日,本公司、殷先生、林女士及耀丰(作为担保人)、海南华储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中国成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附属公司」)、荣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附属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及香港附属公司均作为抵押提供方)与债券持有人已订立和解协议的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其中,债券持有人已同意(其中包括)调整可换股债券未偿还赎回金额及其应计利息的还款时间表。根据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本公司将以下列方式偿付:
(i) 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赎回本金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期为47,930,000美元):(a) 于2025年第二及第三季度的每个季度内以现金偿付不少于300,000美元;(b)于2025年第四季度内以现金偿付不少于1,400,000美元;(c)于2026年第一、第二及第三季度的每个季度内以现金偿付不少于500,000美元;及(d)于2026年第四季度内及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偿付余额;
(ii) 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偿付可换股债券于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偿还赎回本金金额的未偿付应计利息9,893,162美元;
(iii) 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偿付可换股债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未偿还赎回本金金额的利息,按年利率8厘计算;及
(iv) 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就违约支付违约金87,405美元。
根据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本公司将提供或促使提供下列以债券持有人为受益人而质押╱抵押本集团资产作为本公司履行其在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补充)项下的还款责任的额外担保(「额外担保」):
(i) 由中国附属公司持有,位于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约103.4亩的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及
(ii) 香港附属公司所持中国附属公司41%股权的质押补充和解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所有现有担保文件仍作为和解协议的担保。
根据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债券持有人同意于完成额外担保的必要登记程序后解除对本集团一艘所拥有船舶(「标的船舶」)的现有抵押。根据第二份补充和解协议,本集团已向债券持有人承诺,于解除对标的船舶的现有抵押后,倘本集团出售标的船舶,有关出售所得款项的50%应用于偿付补充协议(经补充)项下的应付款项,并应于本集团收到出售所得款项后15日内支付予债券持有人。本集团现正计划透过资本市场集资,例如配售或发行公司债券及╱或其他来源,为偿付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赎回金额融资,而与潜在投资者的商讨截至本公告日期仍在进行。有关(其中包括)可换股债券的赎回安排的任何其他重大发展将适时进一步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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