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湾控股:对HYDOO4.504/28/29发起同意征求
久期财经讯,4月25日,粤港湾控股有限公司(Guangdong – 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简称“粤港湾控股”,01396.HK)发布关于对HYDOO 4.5 04/28/29(以下简称“票据”)发起同意征求的公告。
同意征求背景
本次同意征求的目的主要是(i)豁免因预计于2025年4月28日无法支付票据利息而导致的任何潜在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ii)修订契约中的利息支付条款,增加赎回选择权并解除若干子公司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同意征求未能成功通过,公司为减轻不利市场条件的影响和履行其财务承诺所做的努力可能会受到这些条款限制的制约,公司可能考虑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措施。
在收到必要同意书后,拟议豁免将对所有持有人生效并具有约束力(无论该等持有人是否同意拟议豁免)。第二份补充契约将规定,拟议修订案应在签署后生效,并应在公司(通过欧洲结算银行或明讯银行,视情况而定)向有权获得该付款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必要资金以根据同意征求支付现金同意费后,拟议修订案方可生效。如果《第二补充契约》生效且现金同意费已支付,无论这些持有人是否同意拟议修正案,该契约将对所有持有人及任何未来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鉴于同意征集声明包含重要信息,合资格持有人在就同意征集做出任何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同意征集声明全文。拟议豁免和修订案的主要条款包括:
豁免因预计于2025年4月28日无法支付票据利息而导致的任何潜在违约或违约事件;
修订利息支付条款,使2024 年 4 月 28 日(包括该日)至最后到期日(不包括该日)期间不计利息。
增加赎回选择权,允许公司在第二补充契约生效后的任何时间赎回所有附带强制可转换债券的票据,以及
解除若干子公司担保人
在支付现金同意费(如同意征求声明中所定义)后,第二份补充契约生效,并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发行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以及将强制性可转换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和发行公司普通股所需的所有适用批准(监管、公司或其他方面)后,公司应以与同意征求声明中规定的提供赎回通知,以赎回票据。赎回价格应以实物支付(PIK)形式支付,强制性可转换债券的本金总额等于票据当时未偿还本金的55%。
此外,每名在到期日或之前有效交付同意书的合资格持有人将收到一笔以强制性可转换债券形式发行的PIK同意费,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本金金额等于该合资格持有人在赎回附有强制性可换股债券的所有票据时将收取的赎回价的 10%。强制性可转换债券将根据本公司与受托人于赎回日期订立的信託契据发行。
预期时间表
记录日:2025年4月24日
同意征求发布日:2025年4月25日
到期截止日:2025年5月6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
同意日期:信息和制表代理收到必要同意书的日期,届时其向受托人和公司证明在伦敦时间该日下午 4 点已收到必要同意书。
生效日:公司、子公司担保人和受托人就拟议修订执行第二份补充契约的时间,该时间在同意日期之后,但可能在截止日期之前、同时或之后。
支付适用的现金同意费:在到期截止日后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且条件得到满足(或由公司豁免)。
同意征求结果以及完成日: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在生效时间后。
支付PIK同意费:(i)在第二份补充契约生效后;及(ii)赎回所有强制性可转换债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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