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回扣人保财险东营分公司被罚8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金罚决字〔2025〕5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保险费回扣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东营分公司”)被罚8万元。
李红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支公司副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王振龙(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修理厂渠道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赵梦婷(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公司商团业务部销售团队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杨建梅(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商团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人保财险成立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222.42亿元。
财务数据方面,2024年,人保财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4852.23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380.55亿元,同比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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