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8项违规湖州银行被警告并罚款427.05万元
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州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27.05万元。
此外,时任湖州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叶某远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湖州银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姜某因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湖州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莫某绯因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罚款4.25万元;时任湖州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蔡某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7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湖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6月,前身为湖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16.20亿元。
财务数据方面,2025年上半年,湖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7.57亿元,同比增长6.04%;实现净利润6.16亿元,同比增长5.26%。截至2025年半年末,湖州银行资产总额为1818.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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