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门一脚却被“暂缓审议”光伏业务、应收账款成永大股份“绊脚石”
11月26日,北交所官网显示,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股份)首发上会被暂缓审议。

永大股份专业从事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固定式金属压力容器。
审议会议上,永大股份被要求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永大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6.96亿元、7.12亿元和8.19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29亿元和1.0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永大股份于11月向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东部合盛”)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提供的压力容器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1.75亿元,占到2025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的23.30%至24.96%。
永大股份预计2025年营收同比变动-14.56%至-8.46%,扣非净利润预计同比变动-6.57%至12.12%。
监管最为关注的还是永大股份的光伏业务,包括该业务的销售内控措施合理性、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性、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等。
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永大股份光伏领域所实现营收分别为9493.72万元、2560.91万元、1.56亿元和631.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2%、3.62%、19.14%和1.98%。如果将东部合盛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确认收入1.75亿元纳入计算,永大股份2025年光伏领域营收占比将超过20%。
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是永大股份的一大风险所在。招股书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永大股份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53亿元和7362.47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24.16%,占净资产的44.27%。截至2025年上半年,永大股份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38亿元,其中处于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超过八成。
在审议会议上,永大股份被要求说明光伏业务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永大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其与合盛硅业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合盛硅业按照协议分期付款。
如合盛硅业2025年内按照约定分期付款,则永大股份预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信用减值损失572.16万元;如果合盛硅业从2025年11月开始即未按照约定付款,假设分别按照50%及100%的比例对其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则对永大股份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分别为3898.96万元及7797.92万元。
不过,合盛硅业自身也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11月,东部合盛已被列为被执行人,东部合盛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在今年下半年也已被冻结。因此,永大股份面临应收合盛硅业款项形成坏账进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此外,在审议会议上,永大股份还被要求说明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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