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股东会决议遭股东起诉七腾机器人要约收购添变数
5月11日晚间,胜通能源(001331.SZ)发布公告称,因2026年2月9日临时股东会通过的豁免原实控人魏吉胜等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决议,被股东王功伟起诉请求确认无效。案件已由龙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原告认为,相关限售义务属《公司法》等法定强制约束,股东会无权豁免。胜通能源则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以99.07%同意率高票通过,律师认定合法有效。
胜通能源表示将积极应诉,案件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恰逢七腾机器人收购胜通能源控制权关键期。
2025年12月11日,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深圳弘源、上海承壹,与原实控人魏吉胜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13.28元/股协议受让胜通能源29.99%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6年4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七腾机器人正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朱冬成为新实控人。
因此,即便股东会决议被判决无效,也不溯及已经完成的29.99%股份过户,七腾机器人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不过,七腾机器人2026年4月28日启动了部分要约收购,以13.28元/股价格向除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收购15%股份,预定收购数量4233.6万股,交易金额最高5.62亿元。截至5月6日,龙口云轩等4家机构已预受要约4192.32万股,占总股本的14.85%,接近预定收购上限。
上述要约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最终认定决议无效,原实控人限售承诺恢复,或将影响后续收购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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