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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保典|谨防保险“内鬼”虚造保单套取佣利,投保人远离

“忙活半天却赚不到钱的滋味确实磨人”,这或许是很多人的生活处境。近年来,在竞争白热化、消费力下降、电商冲击等因素影响下,生意难、赚钱难成为不少人的第一感觉。开餐馆的抱怨客流越来越少,开服装店的抱怨库存积压严重,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也在抱怨业绩变差。

压力之下,总有人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手段赚取不正当利益。就保险业看,骗保案件时有发生,除一些保险机构外部的人通过恶意退保等手法行骗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内鬼”也在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非法牟利。

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披露一则“保险销售团队凑钱虚造保单套取佣金”的诈骗案,涉事5人均被刑事立案。从这起案件看,佣金成为促使刘某等人进行不法行为的“催化剂”。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保险产品首年佣金高(甚至超过首期保费)的设计漏洞,通过“虚假投保、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佣金,涉案金额有的甚至达上百万,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利益。

正因如此,为了规避这些风险,监管也在强化保险公司的佣金管理,试图从源头切断不法分子的图谋。不过,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不法分子骗保的手段越来越多样,这就增加了行业的治理难度。这一案件的披露,也给行业提了醒,打击“内鬼”骗保任重道远。

“内鬼”众筹投保套利被罚

回看这起案件,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保费与佣金之间的差价来套利。

2021年,有着多年保险从业经历的刘某跳槽到某人寿保险公司无锡支公司担任区经理,他还拉来了同乡陈某、史某、夏某、孙某四人组建起了业务团队。然而,队伍有了,但业绩却迟迟做不起来,再加上激烈的竞争下,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并不高,同类型保险产品价格又比其他保险公司贵,这就使得他们的推销十分吃力。

业绩表现令几人十分沮丧,因为卖不出保险就挣不到钱。但后来一个偶然机会,他们发现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对新组建的业务团队设置了高额激励,原本要等客户续保后才逐步发放的佣金,被集中提前到第一年就能以业务佣金、新人津贴、管理奖金、创业补助等形式发放,并按团队达成的指标分档来计算。

几人按规则一算,发现只要团队当月保费做到20万元,公司实际发放的各类佣金和奖励就能有25万元左右,比付出的保费多五六万元。他们把此当作生财之道,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他们并不能捞到什么“油水”,所以几人决定,共同凑钱垫付保费,找亲友充当客户来做假保单,专门赚“差价”。

经过精心设计,几人形成了一条精密的犯罪链条:

第一步,招人挂单,招聘新业务员充实团队,然后把假保单“挂单”在新业务员名下,实现新人津贴、增员奖等一起拿。

第二步,拉人假投保,发动新业务员在亲友中寻找愿意配合的人,承诺给人“免费送一年保险,不用掏一分钱”。

第三步,垫资投保,他们将共同垫付的保费转入投保人银行账户,保费自动扣除后,保单即完成。

第四步,坐收佣金,公司按月将佣金和各项津贴打入业务员工资卡后,他们逐一收回,扣除垫付保费成本后再平分利润。

靠着这套手法,他们每月稳定套取公司数万元差价,而这些“假保单”满一年后几乎无人续保,批量进入“中止”或“退保终止”状态。不到一年里,他们虚造保单231份,套取佣金35万余元。2022年下半年,该人寿公司江苏分公司在日常数据核查中发现端倪,于是报警,最终5人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各自处罚10万元。

“高额返佣”催生套利屡屡发生

利用保险佣金机制漏洞进行非法牟利,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多地出现,呈现出“内外勾结、链条隐蔽、手段复杂”等特征。

今年1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就是利用“高额返佣+短期退保”来进行套利。宋某以“高额返佣”“保本付息”等为诱饵,直接发展熟人投保,招募仇某、季某等6人担任“经销商”,拓展更多投保人。

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宋某在知晓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由投保人自筹资金,或融资垫付首期保费方式,安排18名投保人先后投保B保险公司20份10年期年金险、8份20年期重疾险。待投保一个月至一年内保单生效,A保险经纪公司收到B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后,宋某按约定向投保人返佣,并引导投保人短期退保,获取保单现金价值。

经调查,28份保单投保金额共计1763万余元,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8万余元,造成B保险公司实际损失共计584万余元。

今年6月,河南保险业协会披露一则案件,某保险中介代理公司的刘某团队,以挂靠形式大肆开展虚假投保业务。该团队利用部分寿险产品首年度佣金率超过120%至140%的机制,通过业务员自保、业务员之间互保、发动亲朋好友虚假投保等方式,骗取高额佣金返利,先后造成两家保险公司损失480余万元和50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同时判决从业禁止。

从这些案件看,“高额返佣”是促使这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一大诱因。

有业内人士分析,寿险业“手续费+退保现金价值”总体在100%至140%之间,甚至有的公司能达到140%至150%,这也意味着卖出一份保单的佣金收入超过了保费,而这样的套利空间,成为犯罪分子最容易获利的方式。

佣金管理、销售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不可否认,为了拉动业务规模,很多险企实施过较为激进的佣金、奖金激励制度。当下也有部分险企针对“高净值”人群推出高额保费的险种,除了具有理财功能外,还有财富传承等特点,而相对应的,这类产品的佣金也较高。

然而,正是这样的佣金激励等措施,为佣金套利乱象提供了生长的温床,最终引发业务亏损、恶意退保等风险。如何设置保险业的佣金、如何发放是当下保险业的一门大课题。

2022年,原北京银保监局曾向辖区内相关保险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提出险企当期支付的佣金及各类费用总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并引导行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佣金激励制度,这一通知旨在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防范因“短期激励、规模导向”而产生的佣金套利问题。

2025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其中对佣金发放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对于缴费期在5年(含)至10年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缴费期10年及以上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5年。

严格规范佣金的发放,可以防范那些想利用“短期退保”来拿高额佣金赚“快钱”的不法行为。但同时,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与培训,严格落实保险销售分级分类销售等监管规则,这不仅保护自己,也是保护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还提出,建立因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要求保险公司有效识别异常销售行为、销售套利风险,及时预警并进行干预。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审议通过了《保险销售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办法》,旨在加强保险销售人员自律管理,规范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行为,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而信用档案的建设,也是引导销售人员坚持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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