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还是私人空间吗?是。从事宣传可以吗?可以。但虚假宣传就涉嫌违法违规了。7月6日,青岛银保监局针对朋友圈中的保险误导再出手,严惩“涉事”公司及个人。朋友圈不再是自由释放甚至宣泄的“乐园”。

随着微信逐步成为当下人们联系最主要的工具,朋友圈也成为微商的“活跃之地”。而保险,这一需要反复宣传的金融产品,也成为朋友圈的“常客”。从宣传到销售,朋友圈已成为众多公司、个人释放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夸张的话语、非专业的表述,加之借助新闻热点推升保险热度,令朋友圈的保险宣传时常偏离正常轨道。

据7月6日青岛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被监管处罚15万元,当事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而此次惩罚较此前因朋友圈虚假宣传的案例,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这一信号似乎在警告市场参与者,朋友圈不再是监管空白区,营销员的言行,正在经历更严格的规范。

朋友圈误导宣传时有发生

险企中介频频中招

对于朋友圈中保险从业人员虚假宣传的行为,监管早已“出手”,只不过因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而被罚的罚单较为少见,很多情况下,此类处罚往往被忽视。

今年1月,湖北银保监局公布对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的相关处罚,其中就指出部分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发布:“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如果想节省一半的钱买更全面的保障请私信我”等虚假宣传保险的内容,欺骗投保人。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给予了相关人员及工银安盛人寿相应的处罚。但从处罚金额看,个人罚款大部分在千元左右,尚不及此次的万元罚款。

处罚力度及罚单数量小等原因,也促使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这一违规行为往往被人忽视,因而时有发生。

有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险企及工作人员因在朋友圈违规宣传而被监管处罚的次数,约为5次。其中,既包含保险公司,也包含保险中介机构等。

如,2018年7月,云南银保监局就通过微信散布虚假事实等扰乱保险正常经营秩序行为,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云南分公司两名保险销售人员进行警告,并各处罚款1000元;2018年9月,民生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部分保险代理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不合规内容,欺骗投保人,被分别处罚1万元。

误导宣传套路多

监管敦促机构强化管理

就朋友圈误导宣传等违规行为,监管也早已提醒风险。

据悉,2019年1月,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就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进行提示。

监管指出,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包括三大类:

饥饿营销类

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夸大收益类

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

曲解条款类

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以上为部分违规者的惯用误导手法。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监管提醒消费者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同时,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

针对销售人员,监管提醒销售人员要增强合规意识,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私人领地VS监管领地

朋友圈勿“为所欲为”

作为一个公开的社交平台,微信因发布门槛低、发布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因素,成为众多产品线上宣传的阵地。而正是基于以上因素,对于保险的宣传,也出现许多误导成分。

夸大其词,借助新闻事件为噱头“督促”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有发生。而这些违规行为给后期的服务、理赔、退保等埋下了隐患,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不信任、保险形象打折扣。

为此,这是一场“私人领地”与“法律规范”的博弈。朋友圈虽然是“私人领地”,但涉及消费者利益,监管规范则加足马力。

如今,随着保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保险从业者的朋友圈,也不能“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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