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不可怕,就怕骗子有文化。

如今的社会,技术发展、信息通畅,但骗子也在与时俱进。在专业性极高的金融领域,骗子无孔不入,无往不利,处处得手。

2020年以来,要说保险圈的热搜词汇,“恶意退保”肯定要占一席之位。

组织化、产业化、隐蔽化的保险诈骗,让多家保险公司深受其害、叫苦连连。

原本是作为一款提供风险保障的好端端的产品,却被不法分子盗取利用,成为其发财致富的工具,令人深恶痛绝。

虽然银保监会、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公安机关等多个机构、部门都在为反保险欺诈、打击恶意骗保奔走相告,但一时难以绝杀的骗保黑产依旧猖狂。

这不,又一起保险诈骗案被揭露,且作案手法再升级!

伪造司法鉴定文书

用起诉、投诉向险企施压促成理赔

『A智慧保』获悉,近日,河北警方破获省内首例伪造司法鉴定文书骗取保险赔款案件,为反保险欺诈工作敲响了警钟。

据悉,该犯罪团伙在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过程中,通过伪造人伤鉴定材料,故意夸大或虚构人伤残疾损失,骗取保险理赔金,涉及各类交通事故十余起,其中河北省立案6起,诈骗金额66.85万元。

虽然骗取的数额不及此前百万、千万元的诈骗,但想到利用法律来进行骗保的套路,则让人震惊不已。一个正义的行业,却被有“心机的人”利用,实在难平愤恨。

现在我们先来看看这起骗保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犯罪团伙

主犯——A某,多年从事司法工作,深谙司法程序和保险理赔流程,熟知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评残标准。

从犯——A某的朋友、复印店老板、假证贩子、个别黑心律师等。

犯罪方式

○ 前期准备

嫌疑人A某通过身边朋友、复印店老板、假证贩子等人组成诈骗团伙,利用相互介绍和相互宣传等方式,大肆宣传包办保险理赔手续,寻找潜在的目标“客户”,即“目标伤者”,然后勾结个别黑心律师开展“人伤黄牛”业务。

○ 目标“客户”上门

一般是购买了相应保险产品的人。

○ 实施作案

A某开始伪造虚假人伤司法鉴定评残手续,然后通过不法复印店老板、制证造假分子,伪造人伤评残报告,提供虚假的误工和护理证明,帮助“目标伤者”扩大人伤评残标准,提高损失程度,诈骗高额保险理赔金。

与此同时,他们还借助诉讼、投诉等渠道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催赔。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A某熟谙保险理赔流程,在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往往不采取正常理赔程序进行索赔,而是鼓动伤者利用起诉、监管投诉等手段向保险公司施加外部压力,阻碍案件调查。

看似简单的诈骗操作,实则需要熟悉多个流程的关键信息。而这正是不法分子的“高明”之处,借助保险理赔中的漏洞,再加上自己所熟知的司法知识,完成了这起“借正义之名的”诈骗。

险企防控“内功”不足

不法分子借机发力

都说时代在变,其实犯罪团伙的诈骗手段也在变。

此前,就保险骗保,『A智慧保』也曾多次解析。有的借助“以租代购”的购车方式,有的勾结保险公司内部理赔人员,甚至有的能“联络”到公安机关内部的勘查人员,以达到内外勾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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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犯罪团伙达到目的的一个便捷方式就是“里边有人”。但反过来考虑,这也暴露出保险公司防范诈骗风险仍然存在很大漏洞。

据悉,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保险理赔金视为“唐僧肉”,明目张胆地实施各种保险欺诈手段,其背后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保险机构缺乏强有力的调查手段。

近年来,交通事故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医审、核损、反欺诈等调查专业人员紧缺,且保险诈骗的危害尚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这些因素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尤其是从保险机构自身来看,内部风控机制的不健全、理赔人员缺乏风险意识、专业风险监测人员缺乏等,都可成为不法分子得逞的“助力器”。

为此,要有效防范虚假鉴定类欺诈风险,保险机构不仅要对外加强合作意识,对内还要加强“内功”的修炼。

保险反欺诈工作持续推进

成果有效鼓舞人心

保险欺诈屡禁不止,不仅保险公司很头疼,就连监管部门也十分焦虑。在此前多起恶意退保事件发生后,多地银保监局连发风险警示,要求保险公司做好防范工作。银保监会也启动了一系列反保险欺诈的措施,如联合公安部门等机构组建反保险欺诈“行动队”。布下多张防护网后,行业在反保险欺诈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

银保监会披露信息显示,全国保险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欺诈线索28005条,公安机关立案千余起,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人。

为解决传统人工筛查欺诈线索的方式难以满足保险保单海量增长的突出矛盾,适应保险欺诈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的新趋势,自2019年10月起,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在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宁波、青岛开展大数据反保险欺诈试点,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打击金融犯罪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一年来,试点6省(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保险欺诈线索545条,立案近200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

尤其是12月初,全国首起黑产人员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司法判决落定,当事人周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5000元。这一惩罚鼓舞了保险业反欺诈的信心,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

险企仍要戒骄戒躁

监管给出四大反欺诈技能

虽然在反保险欺诈这条路上保险行业已取得一些成果,但在“恶意退保”黑产还未真正清除之前,保险公司还是要戒骄戒躁。

基于以上骗保案例,监管部门给行业指出了四大防范措施:

加强理赔人员配置,提高反欺诈技能

加大理赔人员岗位配置,加强理赔相关技能培训,熟知法律法规,依法高效理赔,提高关键岗位人员风险意识,增强识别、防范欺诈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早发现、早预防。

健全反欺诈系统,准确利用大数据

依托银保信反欺诈平台,尽快建立多维度、更精准的反欺诈线索查询模块,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反欺诈工作,实现对“人伤黄牛”、虚假鉴定、恶意诉讼的精准打击。

充实法务队伍,维护机构合法权益

目前,保险机构诉讼案件多发,而法务人员匮乏,部分案件甚至出现缺席判决情形。要进一步充实法务人员队伍,认真处理涉诉案件。对诉求偏差过大的,要敢于坚持,据理力争,可通过申请司法重新鉴定、上诉等途径维护机构合法利益。发现虚假鉴定欺诈线索,应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报告、移送。

推动风险名单共享,提高行业协作

建议各保险机构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对律师、司法鉴定机构的评价机制,对长期存在虚假鉴定、恶意诉讼的机构和人员采取联合反欺诈行动,予以严厉打击。

虽然打击恶意退保、骗保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但面对不确定的风险性因素时,保险公司自修“内功”,才是抵御侵害的第一道法门。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