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好规划

上个月底,百万医疗险迎来了一次大整改。

因为1月份监管发了一个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对短期健康险的续保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不合规的产品要在5月1日前停售。

据统计,受影响的产品有200多款。

因为这事,还闹出了一些不愉快,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对外一直宣称其产品保证续保,但要停售时,却有一部分客户无法续保。

不知是为客户维权,还是推卸责任好维护自己的口碑,代理人把东家投诉了《保险代理人“替”客户出头,集体维权的背后》。

然而,事情还没完,5月17号监管又发了一个文件,对短期健康险的续保表述进一步作出规定,可以说是招招致命。

针对短期健康保险续保表述,监管明确提出了几个要求:

2个必须

条款中续保内容必须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

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5个不得

1、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周岁”等类似表述。

2、条款中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您第×次后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或“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您的重新投保申请”等类似表述。

3、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4、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交纳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5、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容易让消费者混淆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的表述。

简单来说,就是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可能引起大家误解的表述,严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

因为自从1月份的文件出来后,很多人还是搞不清“保证续保”和“非保证续保”的区别。

比如“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变化或理赔情况而拒赔续保”和“本产品可续保至XX岁”这两个表述结合起来,很多人就会误以为保证续保到XX岁。

(某百万医疗险续保条款)

但是,决定能否续保的因素,除了我们自身的健康状况,还有产品是否还在售啊。

如果产品都不卖了,保险公司审不审核咱们的健康状况,都没得续了。

只有合同里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在保证续保期内,才不受产品停售的影响。

加上1月份文件中指出的不合规的“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字眼,监管已经把市面上存在的误导性续保表述基本都揪出来了,彻底把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划清了界限。

以后大家就不要相信那些解释很多说保证续保的宣传了,真正的保证续保不需要废话,就看合同里有没有“保证续保”条款即可。

新文件一出,很多人可能又要担心自己买的百万医疗险是否会因为整改而停售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5月17号的文件针对的依然是短期健康险,也就是不带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一年期及以下的健康险。

那么保证续保6年、保证续保20年的产品就不受影响,比如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保证续保6年和20年版本)、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6年和20年版本)、超越保2020(保证续保6年),它们属于长期健康险。

其次,监管此次要求保险公司“自查整改”,并没有像1月份那样下最后通牒,而经过了一轮整改之后,大概率也不会再像4月底那样再来一次大规模停售。已经投保了某款产品,保障内容不会受影响,只不过以后续保有很多不确定性。

事实上,也有一些短期产品的续保条款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在特别约定条款里加入了类似“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变化或理赔情况而拒赔续保”的表述,或者实际操作续保时免健康告知。

所以,这事到底能不能这么干,也看后续的执行力度了。

但作为消费者,咱们还是要明白“保证续保”和“非保证续保”的区别,尽量不要存侥幸心理。

像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保证续保6年版本)、超越保2020,在保障内容和性价比上比大部分一年期的产品还要好很多,还有保证续保条款,就可以作为咱们的首选。

如果年龄稍微大些,安全感不够,还有保障续保20年的产品可以选择,比如好医保长期医疗险(费率可调)、平安e生保(费率可调)就都很不错。

年龄再大些,比如超过60岁了,可能就只有一些一年期产品可以选择了,那咱们也尽量选择规规矩矩的,比如尊享e生2021,积极拥抱监管,也就不容易因为整改而停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