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观察团

来源 | 新经济观察团

近日,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银消金”)公布了其《杭邦2024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材料。

发行说明显示,此次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08,210,045.74元,约人民币10.08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占7.52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约占2.56亿元,受托机构为华能贵诚信托。

中诚信评级报告显示,本次证券入池资产涉及12152户借款人,贷款笔数36414笔,单笔贷款最低本金为47元,最高20万元,单笔平均本金余额为2.7万元左右。入池资产的利率最高为22.80%,最低为12.80%,加权平均利率为15.52%。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为44.27岁。

报告显示,本交易入池资产属于杭银消金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尊享贷”产品。“尊享贷”针对具有稳定还款来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七大行业和国企员工发放,满足客户除购房、购车、权益性投资以外的个人消费需求的信用贷款。“尊享贷”产品贷款额度区间为 2~20万元,年化利率主要在 8.4%~19.8%之间,还款方式主要为先息后本和等额本息。“尊享贷”业务全部由线下营销团队拓展,核实客户的申请意愿及还款能力并在确认贷款用途后发放。

业绩方面,2021-2023年,杭银消金资产总计分别为 366.44 亿元、414.09 亿元和 496.39 亿元,营收分别为 27.82 亿元、42.26 亿元和 48.3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4.51亿元、6.63 亿元和 8.02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74%、1.74%和 1.72%;同期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259.06%、261.23%和 272.46%,呈逐年上升趋势。

杭银消金成立于2015年,目前有6位股东。其中,杭州银行持股42.95%,迪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子公司)持股33.34%,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5%,浙江和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88%、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持股0.88%。

去年11月,杭银消金因“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和“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落实不到位”两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55万元,处罚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2020年12月,该机构获批开展资产证券化(ABS)业务资格。

新经济观察团不完全统计发现,2021年-2023年,杭银消金分别发行了三期ABS,分别为《杭邦2021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10亿元;《杭邦2022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10亿元;《杭邦2023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约9.9亿元。

也就是说,加上《杭邦2024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目前杭银消金已经累计通过四期ABS,募资约40亿元。

此外,根据2022年7月杭银消金公布的《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两年“杭邦”系列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注册申请报告》显示,自获准注册之日两年内,杭银消费金融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期,共计30亿元人民币个人消费类贷款ABS。

业内专家认为,资产证券化(ABS)是消费金融公司重要外部融资渠道之一,发行ABS一方面资质需要相关许可,另一方面在资产评级等方面也要受到资金方的认可。通过发行ABS,可以将已经形成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从而回笼资金,回笼后的资金继续开展信贷业务,盘活了信贷资产存量,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监管要求,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获得发行ABS需要银保监部门批准,最基本的要求是需满足最低3年经营期限,同时还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备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完善的处理系统等。

截至目前,31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中,有18家机构获得了发行ABS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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