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4日南京银行因多项违规领的被罚超600万元,6月5日,江苏银保监局再次针对南京银公示多张罚单,其中关于总行有5张,含个人罚单4张。

其中,江苏银保监局于去年12月31日对南京银行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8万元,处以610万元罚款。

具体违规事实包含:1.未将部分银行承担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2.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3.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4.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开发;5.违规为第三方金融机构同业投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6.理财产品之间相互调节收益;7.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8.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9.理财资金与自营资金未充分隔离;10.理财投资非标业务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11.关联方管理不全面;12.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13.债券投资操作不规范。

另外,同一时间,江苏银保监局对丁程、杨一红均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处罚,因对南京银行同业资金违规投向国家政策规定的限制性领域负管理责任。

而谷雨、李颢因对南京银行同业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负管理责任,均被江苏银保监局给予警告、罚款8万元处罚。

另外,因员工违规代保管客户重要资料,南京银行大厂支行领了30万元罚单。

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未制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具体管理制度导致发生案件,内部控制不到位、对员工持续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长期失察,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被罚60万元。

而作为时任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分管公司业务副行长,邾小天(所属单位南京银行淮安分行)对所分管部门员工异常行为长期失察,所分管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长期处于无章可循状态,存在明显失职行为,应负管理责任,其被给予警告,并领8万元罚单。

作为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行长,谈卫立(所属单位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任职期间该分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长期处于无章可循状态,分行内控和员工管理不到位,存在明显失职行为,应负管理责任,其同样被给予警告,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