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四川女子程小琼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在打征信的时候发现在2011年与2012年分别有两笔600万元的贷款,虽目前已还清但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何浦发银行会进行贷款?同时,围绕这件事,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下称“汶川顺发”)作为受付企业也被牵扯进来。

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7月26日,当天程小琼在微博上发文称,多年来自己从没有去银行贷款过,最近去银行办事时,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她于2011年、2012年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了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

“我什么时候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过1200万元的贷款?虽然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程小琼写道。

之后,程小琼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并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复印件,她发现这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她本人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签字。

但根据早些时候浦发银行调查显示,这1200万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发放的,每笔600万,而向程女士发放贷款的明细是个人经营性贷款,并且此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申请材料齐全,如果按照银行方面的描述,那么程小琼对于此事一定是知情。另外,这里的经营性贷款是以受付的形式转到了汶川顺发的帐号,而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程小琼正是在2011年注资成为汶川顺发的股东。

而在7月30日,该事件再一次发生转折,当天网络上流传一张名为《强烈谴责程小琼、杨远东不实言论》的文件,并盖有汶川顺发的公章,随后汶川顺发官方表示此文件属实。文件的内容主要是质疑此前程小琼及其儿子杨远东的言论。

​据了解,此前程小琼与杨远东虽然承认汶川顺发实控人孙孟君是其姑姑,但否认贷款1200万。但汶川顺发的声明经该公司及股东核实,程小琼对两笔600万元贷款都是知情的,这与程小琼及其儿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的说法不符,程小琼的情况也不属于媒体报道中“被贷款”的情形。程小琼恶意谎报“被贷款”,其目的是想通过此类手段索取非法利益。

目前,程小琼与汶川顺发和浦发银行各执其词,最终还是需要等银行方面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