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善林金融,终于宣判了。

截至案件宣判,善林金融给25万余名被害人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超217亿余元。善林金融案件的影响超过了当年的“e租宝”,而如今案件判决也引发了全网的关注。从创始人周伯云自首到如今的案件宣判,时间花费了两年有余。

两年多的时间,对于众多投资者而言可谓是倍感煎熬。

讨论之前,首先还是回顾一下案件的宣判结果

一.审判结果

7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判决如下:

1.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2.对周伯云、田景升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

3.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以上判决结果,正如法律人士所指出的那样,是属于顶格处罚。

除了对当事人的顶格处罚和天价罚金之外,一审法院还披露了几组令人心惊的数据,事后看起来依旧触目惊心。

1.29个地区设立千余家分公司及门店

自2013年10月以来、周伯云组建并设立善林金融公司,并成为了“善林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并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善林金融旗下设立有“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2.非法集资736.87亿元

虽然标榜自己是网络借贷平台,但是善林金融完全没有按照真正意义上的网贷平台进行运营。而是通过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以及虚假设立投资标的等方式,以承诺4.5%至18%的保底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

据统计,善林金融在5年多的时间内,累计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金额之大、涉及投资者之广,影响之恶劣可谓是近年来罕见。

3.5万名受害人损失217亿余元

根据调查结果,善林金融非法集资的钱款均被转入善林和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其中的567.59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34.63亿余元用于各种投资、股权收购和境外股票投资。

只有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而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各种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至案发,善林金融给超25万余名被害人,带来实际经济损失超217亿。

上海一中院认为:善林金融及以周伯云为代表的公司高管,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劣迹斑斑的善林金融

公开资料显示,善林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贸区。创始人周伯云为法人代表,公司主营范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分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及融资业务。善林金融广为人知的,就是其庞大的线下理财分支机构,在网贷高速发展的2013年,善林金融已发展成庞大的集团。

从法院调查来看,善林金融至少存在以下几类劣迹

“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善林金融”的门店,不仅分布在诸如一二线城市核心位置,而且在三线以以下城市都有网店。而且一般都选择相应的旺铺,通过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在线上和线下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善林金融成立以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周伯云在全国开设累计1000余家线下门店。其运作模式就是招聘员工-进行培训后,再通过广告、电销及口口相传等方式,以5.4%至15%的年化收益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诸如“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资金流向实控人

通过推出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善林金融形成了庞大的资金池。而这些钱则是用来供周伯云等人使用。为了更好地包装“善林金融”,使得这家公司看起来高大上。

周伯云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而且选择的都是“旺铺”而且还支付给员工高额工资和提成,做足包装宣传。尤其是在老年人群体中,善林金融口碑“非常好”。久而久之,在民众中塑造了“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庞氏骗局:借新还旧

经调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不仅毫无盈利能力,而且存在借新还旧的方式来偿还前期投资人的本息。这也是导致其规模不断增大的重要操作;不过属于庞氏骗局的案件,终究随着时间推移,导致资金缺口越来越来,最后就是崩盘的命运。

三.并不孤独的善林金融

虽然善林金融已经宣判,但是在此之前,很多类似的旁氏骗局也早已经被判无期。

唐小僧案:11万被害人损失50.4亿,王利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布公告,披露了“资邦系”(唐小僧)集资诈骗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王利无期徒刑,卢伟等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根据不完全统计,至案发,唐小僧给11万余名被害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50.4亿余元。

三三系集资诈骗案:15万人170亿损失,王文俊判无期徒刑。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三系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对王文俊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王文澜等14人判处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财产、罚金。统计显示,至案发,15万余人的资金170亿余元不能归还。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玉石等财物。

绑家案:23万人涉案近百亿,蒋洪伟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2月29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近百亿元特大案值的“广东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24人作出一审宣判。该案件涉及及16个省份累计60余个地市,涉案金额高达99.5亿多元。曾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高、受害人最多的金融犯罪案件。不过后来这一记录就被善林金融、e租宝等案件所打破。

E租宝案:丁宁被判无期徒刑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丁宁(e租宝)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祝福投资者能够尽可能拿回自己的损失。

小插曲

曾有传闻称莫言投资善林金融导致资金损失,后来被父女二人公开表证实是虚假新闻。尽管被证明是谣传,但也让销声匿迹了许久的善林金融重回公众视野。分析认为,此次谣传系善林金融受害者故意为之。目的很简单,就是借此次案件引起公众的重视,加快资金追讨进度,以减免损失。

一般而言,此类非法融资案件最终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并返还给受害人通常需要2至3年时间,而返还比例一般不超过30%。所以对于这一类型的投资者,设定30%的预期是合理的。

写在最后

其实善林金融暴雷并不是空穴来风,自2015年以来,善林金融曾多次因虚假宣传遭遇行政处罚。此前也有很多媒体报道其涉嫌自融和资金池,但是最后似乎都不了了之。

直到最后暴雷,这个庞大的“善林系”才被起底。讽刺的是,周伯云还拿到了中国质量诚信人物奖。

其实这一类案件的手段并不高明,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投入到这一场骗局当中。有些人是因为无知被骗,有些人是贪图高于一般理财的收益,还有很多人则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全身而退结果发现自己成了“接盘侠”。

善林金融倒了,还有更多的“善林金融”等着你去踩雷。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从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