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涉及车险业务违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被罚50万元。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0万元。

两张罚单分别为银保监罚决字〔2020〕56号和57号罚单,分公司责任人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银保监会表示,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