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6月20日,亿嘉和发布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500万元到52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710万元到1050万元。公告显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800万元,将出现亏损,实现扣非净利润为-3500万元到-3100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前期财务核算时,公司部分境外机器人销售合同于2023年12月份完成交付验收后确认了相应收入,随着会计师深入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经公司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因货物交付验收临近报告期末,合同金额较大,客户在报告期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足额相应到货款,出于谨慎考虑,相应收入在2023年度不予确认,预计在2024年度确认。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5.6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315.52万元。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亿嘉和及时任董事长朱付云,时任总经理汪超,时任财务总监王立杰,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晋博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亿嘉和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亿嘉和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