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6月2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金科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将有关债务问题的回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0.8%,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0.38亿元,较期初下降18.23%,其中与合作方及资方共管资金14.38亿元、预售监管资金18.74亿元、被司法冻结29.20亿元等,有息负债(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共计726.50亿元,有息负债余额远高于货币资金余额。截至2024年4月末,你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应付票据59.56亿元、已到期债务本金合计239.16亿元。2021、2022、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2.99亿元、-186.72亿元、-26.97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有息债务余额、资产负债率较高、大额票据逾期等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并就流动性风险事项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2)列示截至目前有息负债的债务类型、具体金额、到期日、偿付安排、还款或展期情况,并结合有息负债未来一年内到期金额及逾期情况、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等,说明你公司相关债务违约处置进展及面临的困难,你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8亿元,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2023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3.79亿元,较2022年度394.23亿元下降260.45亿元,降幅66%。

公司2023年期末货币资金为70.38亿(其中与合作方及资方共管资金14.38亿元、预售监管资金18.74亿元、被司法冻结29.20亿元),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为119.58亿,同比下降幅度为41.15%,主要系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8亿元,一方面受行业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影响,项目无法正常预售,导致回款大幅下滑;另一方面对已经销售的项目,为保证按期交付,需用存量的货币资金支付开发成本和相关费用,导致项目经营开支大幅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7亿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因信用受损,新增融资流入大幅减少,同时因债务到期偿还、债权人诉讼、强制执行等原因,偿还部分存量借款。

2.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负债本金共计716.07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借款474.55亿元,应付债券152.93亿元,其他应付款拆借款88.59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含已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580.89亿元。

一年内到期债务大幅增加,主要系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3.公司流动性风险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70.38亿元,有息负债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亿元,其中到期未能偿还的有息债务本金253.10亿元。此外,应付票据、应付款项亦存在逾期未偿还情况,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

公司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因债务逾期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资产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销售回款、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开展债务展期、申请纾困专项贷款、司法重整、处置项目公司股权等多种措施来缓解短期债务压力,前期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措施后续能否按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债务违约处置情况及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

(1)债务违约处置情况

公司前期已经采取了债务展期、存量债务置换、争取白名单融资、纾困贷款、债权清收、销售回款等多种方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政府、监管部门及债权人的通力支持和配合下,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公司累计完成295.12亿元有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

为系统性化解公司当前面临的债务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科”)于2024年2月21日向五中院递交了司法重整申请,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重庆金科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司法重整申请,并指定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指导下,系统性开展债权谈判和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预计将通过现金小额清偿、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以房抵债、处置资产、留债展期等多种措施化解存量债务违约风险,恢复公司良性循环,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2)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股权、债权投资者利益、保障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具体而言,公司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关键举措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是坚持履行“保交楼”义务,全力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和纾困资金,依法合规用好预售监管资金,化解“保交楼”风险;

二是继续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持续推动存量债务本息接续展期,大力压降综合融资成本,稳步开展通过小额清偿、以房抵债、债转股等方式化解经营性债务,同时加快推进公司重整,开展好债权申报、审计评估、投资者遴选、投票表决、经营方案规划等工作;

三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潜在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合作方案,兼顾公司需求、投资人诉求和债权人权益,进一步加强方案优化和谈判,加快与投资人达成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近期,中央政府和部委多次强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位置,将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连续出台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首付比例、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鼓励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因此,结合外部环境改善和自身经营努力,采取上述切实计划与措施,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后12个月内能够持续经营。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公司流动性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年审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2024年1-4月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并结合2023年12月31日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分析判断流动性风险;

2.检查公司借款台账、借款合同、借据等相关资料,核实截至2024年4月30日有息负债余额,根据到期日区分流动性,检查有息负债披露的准确性;

3.获取公司与债务人的债务展期协议,以及公司后续的经营方针及债务处置策略等相关资料,评价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而制定的应对措施的可行性;

4.询问公司管理层破产重整的进度和相关情况,了解公司通过破产重整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化解债务风险的总体安排。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存在包括流动性风险在内的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针对流动性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公司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方案论证或报批过程中,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未能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为此,我们对持续经营发表了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