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莫愁。

最近后台有很多读者让我谈谈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永居条例》)的修订问题。其实这个话题不好讲,因为民怨太过集中,大家反对的原因却各不相同,很难提炼出建设性的思维和意见。

于是我只能回到条例本身,花大量的时间去了解这些声音,从而发现,过滤掉情绪之后,每一条反对意见都是基于民生现状的思考

那么在说看法之前,我想先亮明我的逻辑:

本文共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永居条例》本身的问题、现实问题、民众的看法问题

1.《永居条例》的出发点没问题,但其中的细则确实存在漏洞;

2.任何涉外管理政策都需要结合内部实际,超国民待遇、区别待遇等现实问题仍亟待解决,双向发展并不意味着平行发展,不应该跳过现实问题畅想人才引进;

3.我们对待时政的态度不在于自不自信,而在于是否“自欺”。

01

《永居条例》本身的问题

首先先说《永居条例》的修订是否合理。

第一个问题就是:此次修订让《永居条例》的申请门槛降低了吗?

早在2004年,外交部和公安部第一次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国“绿卡”的要求,当时还叫《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一共有29条。和2004年对比,这次的修改意见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区别,门槛同样很高,能同时达到要求的精英绝不在多数

但《永居条例》明显不是一扇门,而是一个篱墙。和水桶效应一样,条例的关键在于短板,也就是底线。

(2004年关于外国人永居的管理办法)

(2020年关于外国人永居的条例)

新的管理条例要求是高,但底线却也在收缩。单挑出学历问题来说,过去的法案要求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的职称,现在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人也可以申请永居资格,既然是立法,那么这个“国际知名高校”到底该有怎样的量化标准?

另外,条例当中首先强调的所谓“突出成就”“突出贡献”又是如何定义的?

关于注资问题,2004年的法案上还明确划分了金额和投资领域,怎么到了2020版本就变成了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且具体标准还有待有关部门商讨决定。

(2004年关于外国人永居的管理办法)

(2020年关于外国人永居的条例)

还有这最后几条,为了体现人道主义、满足家庭团聚的需要,设身处地为外国友人提供了婚姻、生育、养老的解决办法,虽然在年限上有一定的限制,但不能杜绝海外华人用外籍换取永居的特殊情况。

尤其是第十九条“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可申请永居资格,敢问什么叫做其他正当理由?这语焉不详的法条是供我们发挥想象填补空白的吗?

总之,原本指望细化的问题,现在却拟定了更笼统的标准。条例修改的本质是放宽了高级人才申请永居的门槛,说的白话一点就是等级越高门槛越低,但“高级”究竟是如何定义,怎么筛选,又如何执行才是关键。

第二个问题:审批制度的严格能否过滤掉有水分的申请人。

从逻辑上来说是肯定会的,我国审批制度的完善程度很高,并且有签证、《国籍法》、《外国人就业证》、移民成本等各个关卡的审理,极大程度保证了申请人的资格。

但有一条,在2004年的管理办法中还存在永居证期限的强调,到了2020年则没有了这条限制,这是否意味着永居条例一旦通过,可操作性将会大大提升?

(2004年关于外国人永居的管理办法)

或许有乐观的朋友会说,我这种论调纯粹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但请明白,法律的完善就是一个在鸡蛋里挑骨头的过程,政策需要领先一步,但是随后一定是更为细化的准则。因为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情况远比五千字的法律条文复杂得多;黑灰产跑得可比法律修订快得多。

况且现在不正是征求意见吗?司法部的这一举措值得肯定,至少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了初稿,至于稿子中的不当之处和局限性,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去订正。

总结一下,从国家层面来看,引进外国人才是全球化的进程也是展现国力的标志,《永居条例》的修改和出台刻不容缓,但是涉外管理绝不是还未成熟的法条能够轻易涵盖的。

由于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只能对条例提出些粗浅的看法,欢迎各位读者或研究法律的专业人士在评论区说出你的观点和建议,也欢迎来我的交流群讨论。(加我的助理瓜小助微信mcyouliao,进“在线吃瓜群”,记得备注吃瓜呦)

02

现实问题

说完条例本身,我们再来谈谈对外政策所面临的内部现实。

有人将《永居条例》(对外开放)和对内管理比喻成平行关系,说高端人才的引进和超国民待遇是两码事,对此我想说如果真的平行,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反对了。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对这次条例的反对声音做了一个简单的陈述,他认为公众之所以敏感是因为对以往外国人的在华管理制度不满意对相关部门能否消除超国民待遇一事缺乏信心所致。

举个令人深恶痛绝的例子,山东大学的留学生配异性学伴事件在去年掀起了轩然大波,虽然之后山东大学有在官方平台解释学伴制度的目的,是促进中外学生的交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关于留学生待遇倾斜问题。

除了交流之外,对外籍留学生的奖学金问题、住宿问题上也存在着差别待遇,微博网友@sven_shi就有在博文中提到:

留学生拿的不是成绩优秀的“奖学金”,而是各项“生活补助”。比如他们集体住的留学生宿舍,缴费标准自然也比普通高。钱的流向就是学校补助给他们,他们交给学校,算自费。

山大撕开了留学生差别待遇的舆论口,之后各个高校接连爆出相关新闻。

先是山财大为留学生腾挪宿舍行便利之举的现象。

(山财大为留学生腾挪宿舍问题)

首师大国际游泳馆禁止中国学生进入场馆的标识,以及事后的道歉。

(场馆标识)

(校方回应)

针对此类情况,教育部所提出的“趋同化管理”(以统一标准的教学管理与考试考核制度,提供平等一致的教学资源与管理服务)还没有显著的成效。当然,除了学生群体,非法迁居、移民等社会问题也加剧了国人对外国人移民的反感。

我们无法预估接下来的事情,于是只能着眼已经发生甚至正在发生的,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每一个体系都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跨过本身的矛盾谈发展还是违背了脚踏实地的准则。

03

民众的看法问题

接下来我要谈的重点是态度问题。

这次意见的征集真正做到了意见的征集,极大的反应就是极大的关注

在这当中有很多意见都提到了“民族自信”的问题,认为只有国人不跪舔、真正强大起来才能吸引高端人才的入驻,但在我看来,我们不是缺乏自信,而是我们对自身的认识还不够。

鲁迅先生曾经这样发问: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1934年鲁迅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在当年的文章中鲁迅先生肯定了国人身上的自信力,讽刺了部分悲观论者的“自欺力”,于是今日针对这个事件,我斗胆替换掉“自信力”为“自欺力”,把“失”改成“丢”,再次发问:

中国人如今丢掉自欺力了吗?

时隔86年,我们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对内发展,对外开放,成就和国际地位显而易见的提升,我们表面上越来越自信,但心里却有了创伤。

这个创伤表现为自我怀疑以及害怕去接受一些未知的改变。远的不说,单说这次疫情的爆发,我们亲历了多少现实的颠覆?经历过多少自欺欺人?

为什么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却有了创伤?

因为我们察觉到,我们在把“自欺力”当成了“自信力”。一旦有巨大的问题出现,首先的反应是不可置信,是天塌下来个高的人顶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不是去求证。可能有人会说前线的战报总是要经过层层传导才能到达我们的耳朵,放在过去或许是如此,但放在网络时代我不能认同。

这个世界从来不止存在一种声音,而是你的耳朵只听到了一种声音。

然而最可悲的并不是我们的反应慢,而是在痛苦中习以为常,认为那是我们改变不了的事情。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芸芸众生中必定会存在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他们在用自己的脊梁传递着你想要听到的声音。

那自信的逻辑是什么?

自信首先是不自欺,直面现实,直面自己存在的不足,改正它,依靠理性、而不是依靠情绪。我在上面所列举的现实问题并不意味着我反对外国人永居条例,因为网络上确实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刻意把反对意见当做是对抗相关部门的武器,在了解民意时,要学会识破情绪,提炼有建设意义的观点,不要轻易被人带了节奏。

在微博中我看到一位律师说了一段这样的话,让我为之触动。

网友们的热情,让我热泪盈眶。如果不是忧患自己的处境,想必很少有人会对自己专业以外的领域如此用心。有一件事令我满足,大家都在认真研读、分析法律规定了,说明大家开始对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动心思了。

@易辩杨士传律师

不管是悲观论者也好,激进派也好,无论自欺还是自信,我们都不能惧怕反对的声音

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就像是一个跌跌撞撞参加国际比赛的青年,而治国者应该像一个家长那样,因势利导,学会在青年的情绪中看到需求和优劣。

人民什么样子,国家就是什么样子,国家什么样子,人民就是什么样子。

这就是我用短短几千字所想要表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