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川报观察消息,四川省建立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从今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