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6月2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 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号及(2024)渝05 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法院于2024年5月17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体”担任公司和重庆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五中院作出的(2024)渝05破117号及(2024)渝05破118号《公告》,公司及重庆金科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 日下午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鉴于此,为保证上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对各类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事项进行逐一审查并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结合司法重整的惯例和对重整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按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同时参与公司和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依法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有利于管理人及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潜在投资者在谈判和沟通的基础上获得更多投资方案和组合的优化,为公司重整方案和持续经营构建更好的基础。

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各项尽调及准备工作。目前,双方各项工作均按《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约定正常推进。

发布市场化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公告后,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接管理人通知,管理人收到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函。中金资本表示有意向联合合作机构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具体方案及商业安排将根据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文件为准。